Brand Logo
  • 圣经
  • 资源
  • 计划
  • 联系我们
  • APP下载
  • 圣经
  • 搜索
  • 原文研究
  • 逐节对照
我的
跟随系统浅色深色简体中文香港繁體台灣繁體English
奉献
书卷章

旧约

  • 詩詩篇

新约

  • 太馬太福音
  • 可馬可福音
  • 路路加福音
  • 約約翰福音
  • 徒使徒行傳
  • 羅羅馬書
  • 林前哥林多前書
  • 林後哥林多後書
  • 加加拉太書
  • 弗以弗所書
  • 腓腓立比書
  • 西歌羅西書
  • 帖前帖撒羅尼迦前書
  • 帖後帖撒羅尼迦後書
  • 提前提摩太前書
  • 提後提摩太後書
  • 多提多書
  • 門腓利門書
  • 來希伯來書
  • 雅雅各書
  • 彼前彼得前書
  • 彼後彼得後書
  • 約一約翰一書
  • 約二約翰二書
  • 約三約翰三書
  • 猶猶大書
  • 啟啟示錄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圣经版本

    播放版本对照
    设置
    显示节号
    显示标题
    显示脚注
    逐节分段
    葆樂上訴羅瑪皇
    1非斯都蒞任之三日、自凱塞里赴耶路撒冷,
    2司祭長與猶太士紳、呈控葆樂、
    3且求其恩准、將葆樂移提至耶路撒冷;將埋伏途中而殺之。
    4非斯都曰:『葆樂當押凱塞里、予不久將返。』
    5又曰:『爾中有權力者、可與予同往;斯人苟屬有罪、即可據實呈控。』
    6非斯都逗留耶路撒冷祇八日或十日、即返凱塞里。次日、升坐、飭提葆樂。
    7葆樂既至、凡自耶路撒冷而來之猶太人環立、控訴多端、且屬重大事項、而悉不能證實。
    8葆樂答曰:『無論於猶太律法、於聖殿、於凱撒、予悉未嘗有所干犯。』
    9但非斯都欲取悅於猶太人、乃詢葆樂曰:『汝願往耶路撒冷聽予審判此案乎?』
    10葆樂曰:「予立於凱撒之法庭、即宜在此受審。予未嘗對猶太人行何不義、是亦汝所明知也。
    11予苟行不義、而干死罪、死亦不恤;今彼等所控予者、悉非事實、則無人能以予之生命作為饋禮。予茲聲明上訴於凱撒!』
    12非斯都與議會商酌後、答曰:『汝既上訴於凱撒、自當移解於凱撒!』
    13越若干日、亞基帕王與百尼基25:13 「亞基帕王與百尼基」亞基帕王乃本書第十二章之希祿王之子也。百尼基、其妹也。來、凱塞里向非斯都致敬、
    14勾留多日。非斯都以葆樂事告王曰:『此處有一人、乃裴力斯所留於獄中者;
    15予在耶路撒冷時司祭長及猶太之長老控之、請定其罪;
    16予答曰:「無論何人、兩造尚未對質、且對於所控之事、未獲答辯即先定罪、羅馬人無此慣例。」
    17迨彼等咸集於此、予未延擱;次日、升坐提審、
    18其原告起立時、並未提出任何罪證。
    19僅為宗教上之爭執、實非予所逆料也。不過葆樂肯定有一耶穌、死而復生而已。
    20此等事予實不知如何訊究、故予詢彼願往耶路撒冷聽審否、
    21而葆樂聲明上訴於皇帝;故予命還押、候解至凱撒。』
    22亞基帕語非斯都曰:『予亦願一聞是人辯論。』非斯都曰:『明日汝可觀審。』
    23次日、亞基帕與百尼基盛服簇擁以臨、偕千總及邑紳入讞院;非斯都飭提葆樂。
    24非斯都曰:『亞基帕王、及在座諸公!汝等盍觀是人、即猶太人於耶路撒冷及此間曾向予懇求、大呼勿容其生存者也!
    25但予查悉彼未嘗犯任何死罪、且彼已上訴於皇帝、故予決解之去。
    26關於是人、予無確切事實可奏明皇上、以是特在爾眾之前提審、且特提在我亞基帕王前、冀於法訊之後、有所奏明。
    27以解囚而不敘案由、無此例也。』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

    © 2013-2025 WeDevote Bible
    隐私政策使用条款反馈捐赠
    圣经
    资源
    计划
    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