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寵與功業
1即就吾祖亞伯漢而論、若祇憑其本身之智力、亦何所得乎?4:1 此節之譯文、頗多出入者。呂譯新約為『這樣、我們要說按肉體作我們先祖的亞伯拉罕得了甚麼呢?』此譯文所譯:『即就吾祖亞伯漢而論、若祗憑其本身之智力、亦何所得乎?』文理譯本亦如之。蓋原文與西洋譯本、此句頗晦澀;視註疏者若何解釋之耳。法文Botte譯本、則另一譯法、譯文云:『吾輩何所云乎?夫亞伯漢之為吾祖、豈憑其肉體也乎?』
2彼若欲以事功見稱、誠有所誇;然在天主之前、實不足多也。
3經不云乎:『亞伯漢篤信天主、因是而稱義焉。』
4若徒憑事功、則其所得者乃為酬報、不復為恩賜矣。
5正惟不以事功為言、而篤信赦罪之主、乃能因其信德而稱義耳。
6昔大維亦曾詠嘆不恃事功惟賴恩主而成義者之真福云:
7『罪而獲赦、過而見宥、福哉斯人、主恩實厚!4:7 見聖詠第三十二首第一節。
8主不歸罪、真心痛悔、福哉斯人、主恩實大!』
9夫此之為福、豈限於割禮之族乎?抑兼被於未割者也。吾人既云亞伯漢因信而成義矣、
10試問其若之何而成義耶?在受割之後乎?抑在受割之前乎?曰:不在受割之後、而在受割之前也。
11其受割之儀式、不過為因信成義之印證、而其信德則於未割之時、固已全具矣。因是亞伯漢乃為未受割而因信成義者之父、4:11 見古經創世紀第十七章第十一節。
12亦為既受割而能踵效其未割時所具之信德者之父也。
13蓋亞伯漢及其苗裔、承天主恩諾、得嗣大地者、非憑律法之制、乃緣信德之義。
14若惟屬於律法者得為嗣子、是不啻廢棄信德、而致恩諾於無效也。
15夫法者、刑戮之器也;法之不存、何犯之有。
16是故人之為嗣、所緣惟信德、所恃惟慈惠;庶幾天主之恩諾、能普被眾裔、不僅限於屬法者亦且兼及具有亞伯漢之信德者。
17蓋亞伯漢實為萬民之父。經曰:『吾使爾為萬邦之父』此之謂也。顧其所以能在天主之前為眾人之父者、亦曰篤信天主而已。蓋惟天主能予死者以生命、而出萬有於無有耳。4:17 見古經創世紀第十七章第五節。
18亞伯漢於無望之中、懷無窮之望;且深信其必成萬邦之父、一如天主所示:「爾之苗裔、將同繁星」之金諾。4:18 見古經創世紀第十五章第五節。
19故雖明知己之將近百歲、精力枯竭、且明知灑蕾之久已絕孕;然信心未因此而稍衰、
20一心惟主之恩諾是恃、毫無狐疑之意、
21信德日益堅固、歸榮於主、深知主之所諾、主能成之;
22此彼之所以成義也。4:22 見古經創世紀第十五章第六節。
23夫經載其稱義、非徒為彼故、
24亦欲勉吾人因信而成義耳。吾人所信者何、即天主使吾主耶穌死中復活;
25其被置於死、為贖吾人之罪也;其復活、則為復吾人於義也。4:25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五十三章第四節。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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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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