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4: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一書 4:9-10
    夫天主竟遣其惟一之聖子降世、俾吾人得賴之以生、天主之垂愛吾人、不已明乎。吾人未愛天主、而天主先愛吾人、且遣其聖子、為吾人之罪惡、作息怒之犧牲;愛德即在斯中。
  • 以賽亞書 53:5-6
  • 哥林多後書 5:21
    夫以毫無罪孽之基督、天主竟使其為吾人之故、成為罪孽、亦欲令吾人因基督之功、而成天主之正義云耳。
  • 加拉太書 1:4
    耶穌秉承我天主聖父之旨、為吾人之罪而自舍其身、以脫吾人於斯邪惡之世。
  • 以弗所書 5:2
    力行愛德、亦如基督之愛爾也。彼竟為吾人之故、慨然以身獻於天主、作為祭祀牲牷、芳氣馥馥、有如馨香。
  • 馬太福音 20:28
    正如人子之來、非以役人、乃為人役、且捨其生以為眾人之贖焉。』
  • 彼得前書 2:24
    肩負吾人罪累於十字聖架之上。彼之為此、惟欲吾人死於罪而生於義、「以彼創傷、療我瘡痍」云耳。
  • 約翰一書 2:2
    基督者、贖罪之犧牲、不僅贖吾人之罪、亦贖全世人類之罪也。
  • 彼得前書 3:18
    蓋基督亦曾為眾人之罪而死矣。彼以義者之身、而為諸不義者舍命、欲引吾人歸順天主耳。然彼之肉身雖被處死、而其神靈則生、
  • 啟示錄 1:5
    與真實無妄之見證、死者中最先復活、而統治世間萬王者、耶穌基督、降爾聖寵、錫爾平安、
  • 哥林多前書 15:17
    基督未復活、則爾所信、實為徒然、爾至今且仍在罪中、
  • 撒迦利亞書 13:7
  • 彼得前書 1:21
    凡此皆為爾等之益也。爾等之得信奉天主、實賴基督之德、而天主者、則起基督於死者之中、而鍚以光榮者也。是故爾宜堅守信德、一心仰望天主。
  • 羅馬書 8:3
    夫舊法之所以軟弱而無能者、實肉身之情慾、為之梗也。今天主竟使其聖子成人、且具罪人之形體、為罪捨身、於是吾人肉身中之罪、乃被處決、而不復能乘權矣。
  • 啟示錄 5:9
    諸老合奏新歌一曲、其詞曰:誰堪受其書而啟其緘兮、惟爾具斯大德、爾曾自獻為犧牲兮、流爾寶血;贖元元於各種各族兮、萬邦重譯;俾翕然歸返乎天主兮、以成神國;
  • 羅馬書 5:6-8
    夫嚮日吾人尚不堪荏弱、而基督竟按其定時、毅然為罪人捨生。世之願為義人代死者鮮矣;雖然、敢為善人死者、容或有之;而基督獨為吾罪人捨生、足徵天主愛我之篤、寧有既極。
  • 希伯來書 10:12-14
    惟基督之獻身贖罪、則一勞永逸、而坐於天主之右、以俟諸敵之屈伏。蓋一經基督之自獻、而受聖者咸得成全於永古矣。
  • 希伯來書 9:28
    故基督既一度為除眾人之罪而捨生、亦將為其信徒重臨於世、非再贖罪、乃為之超渡也。
  • 哥林多前書 15:3-4
    顧吾所授於爾者、固有所受也。基督確為吾人之罪而死、一如古經之所預言也;死而乃瘞、第三日自死者中復活、亦一如古經之所預言也。
  • 羅馬書 5:18
    總之、眾人皆因一人之罪而處死、亦因一人之義得免罪責、而獲生命。
  • 彼得前書 1:18-19
    應知爾等之得脫於習俗之羈絆其贖價非屬可朽之金銀、乃為基督之寶血。基督乃無玷無染之羔羊!
  • 羅馬書 3:25
    蓋天主使耶穌為贖罪而犧牲、俾信賴其聖血者得蒙赦宥、亦所以彰其正義耳。吾人賴天主之寬容、宿罪全銷、重負頓釋。
  • 提多書 2:14
    基督為吾人自舍其身、正欲拯贖吾人、脫免一切罪惡、加以洗滌、俾得充其子民、發憤為善云耳。
  • 希伯來書 4:14-16
    夫既有上徹諸天之天主聖子耶穌、作吾人之大司祭、豈可不堅守教義、始終不渝乎?且吾人之所有、非一不能體恤吾人荏弱之大司祭也。彼實身受百般磨練一如吾人第無罪耳。是故吾人儘可拓開心胸、從容自在、趨近慈恩座前、俾蒙憐恤、而獲及時之恩佑也。
  • 以賽亞書 53:10-12
  • 但以理書 9:24
  • 加拉太書 3:13
    夫基督已代我受詛、而贖我於律法之詛矣。蓋經有云:『懸於木上者、服咒咀』也。
  • 但以理書 9:26
  • 啟示錄 7:14
    予應之曰:「公自知之。」渠乃語予曰:若輩來自憂患中、備嘗艱辛、曾藉羔羊之血、自濯其袍、所服皜皜乎不可尚已;
  • 羅馬書 8:32-34
    天主以其聖子為我眾捨生、猶且不惜、尚何吝以一切萬有并賜於我耶?主之所陟、誰得而黜之?主之所義、誰得而罪之?耶穌基督已死而復活、且恆侍於天主之側、而為吾人代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