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至親之屍駭祭司毋近染污穢
祭司當自聖潔
6當於其天主前成聖、勿瀆其天主之名、彼獻火祭以饗其天主耶和華、故當為聖、
示祭司何等婦人不可娶
祭司之女行淫必焚以火
9若祭司之女、行淫玷己、則辱其父、當焚之以火、
10兄弟中首受膏傅、衣聖衣、立為大祭司者、毋露首、毋裂衣、
11毋近死者、即父母之屍、亦毋近而蒙不潔、
12毋出聖所、毋褻其天主之聖所、蓋首受聖膏、被立以奉事其天主、或作蓋首受聖膏即其天主所加之冕我乃主、
示大祭司何者可娶何者不可娶
祭司體有不備者不可前來供職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