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德論
1凡心與耶穌基督相契合者、無所為罪;8:1 「凡心與耶穌相契和者、無所為罪。」通俗拉丁譯本如獻縣新經全集所譯、此節尚有『就是不按肉身而行的人』一語。然近代註疏家俱以此語不出於原文、乃後代抄手所纂入者。故近代譯本俱刪之。
2蓋聖神惟生之法、已因基督而脫吾人於罪與死之法矣。
3夫舊法之所以軟弱而無能者、實肉身之情慾、為之梗也。今天主竟使其聖子成人、且具罪人之形體、為罪捨身、於是吾人肉身中之罪、乃被處決、而不復能乘權矣。
4所望吾人不復從欲而從神、庶幾律法之正義、得以成全於吾人之身。
5蓋從欲者、體欲之情;而從神者、體神之情。
6體欲之情者死、而體神之情者生以安。
7無他、蓋順於欲者、則逆於天主;如此自不甘服天主之法、且亦不能。
8故凡體欲之情者、必不能取悅於天主也。
9倘若天主之神寓於爾心、則爾不依乎欲、而依乎神矣。蓋無基督之神者、非其徒也。
10誠能得基督寓爾心中、則肉體雖因罪而死、而神魂乃因義而生。
11苟得復活耶穌者之神寓於爾心、則彼既能起耶穌於死亦必憑其寓爾心中之神、復活爾有死之肉身矣。
12故兄弟應知吾人既不為肉身之役、自無順從情慾之責。
13爾如從欲、取死之道也。存神去欲、得生之道也。
14凡遵循天主聖神之導引者、即為天主之兒女。8:14 見福音若望傳第一章第十二節。
15蓋爾所受者、非畏首畏尾之奴隸情緒;爾所受者、乃為呼爺喚父之兒女精神也。
16即聖神亦與吾人之神魂、同證吾人之為天主兒女焉。
17既為兒女、即為嗣子;既為天主之嗣子、則亦為基督之共同繼承人也。惟是吾人如欲與之共榮、則不可不先與之共苦共難耳。
18蓋吾以為現世之種種苦難、衡諸來日將啟示於吾人之榮福、實屬輕微之事、無足介意。
19即天地萬物、亦莫不如飢若渴、引領而望天主眾子之揭曉焉。
20夫芸芸眾生、迄今屈伏於無常之下、非出自願、有制之者耳。
21然制之而未絕其望也。蓋萬物亦必悉蒙解放、脫朽腐之絆、而熙天主眾子光榮之自由也。
22吾知萬物至今猶呻吟歎息、而備嘗臨產之苦痛;
23不惟萬物為然、即在新受聖神妙果之吾人、亦莫不呻吟嘆息於心靈深處、而以如飢若渴之情緒、期待兒女身分之完成、即肉身之被贖是已。8:23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一章第八節。
24蓋吾人之得救也、實有恃乎望德;然已見之望、非望也;夫人於目前之事、亦何所用其望乎?
25正惟不見、故渴望之、且堅忍熱烈而期待之也。
26即聖神因鑒於吾人之闇弱、而昧於祈禱之道、亦多方相助、以不可思議之歎息、而為吾人代求焉。8:26 見聖詠第四十四首第二十三節。
27且洞悉人心之天主、固諳聖神之意向;以聖神為聖徒代求者、悉循天主之旨故也。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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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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