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谨守教诲的,是聪明之子;与贪食者为伍的,却羞辱其父。
8人以厚利增加财富,是给那怜悯贫寒人的积财。
9转耳不听教诲的,他的祈祷也可憎。
10诱惑正直人行恶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里;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11有钱人自以为有智慧,但聪明的贫寒人能看穿他。
从昨天的经文中,我们思想过几种人和他们的观念;而今天我们要看的5节经文,则以不同的角度来思想。财主与穷人出现在第8和11节,我们将分开来思想。第8节:「人以厚利增加财富,是给那怜悯贫寒人的积财」。财富本身并没有错,可以是用才智和勤奋而获得,在旧约,财富是神赐福的一个途径 (十22「耶和华所赐的福使人富足」)。可是,这人「以厚利增加财富」是恰当的吗?从经济学及摩西的律法角度来看,借钱给人而从中取利是可以的,这就正如申廿三20所说的。可是,从怜悯的角度,神曾明明地说:「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里,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息」(出廿二25)。这也同样应用在家属身上 (申廿三19)。合法的获利是合宜的,而施舍同样蒙福。神会赐福那些恩待有需要者的人,有旧约的作者也说明了这观念:「恩待人,借贷给人,他的后裔也必蒙福」(诗卅七26)及「怜悯贫寒人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报偿,耶和华必归还他」(箴十九17)。智者从这格言中,使读者明白三个信息:不合法积聚的财利会被取去、禁止恶待穷人,以及要帮助有需要的人。
第9节:「转耳不听教诲的,他的祈祷也可憎」。教诲可翻译为「律法」,这是这个词第三次在本章出现了 (第4、7、9节)。「不听」不单指不想听或听不进去,更指向不愿意顺服律法的教导和要求。这样,他就无法被神的话所塑造,更不能活出神喜悦的生活方式了。这人一方面不听律法,另一方面却又向神祈求,但他只向神求他所需的东西,却不愿意遵守神的诫命。神不喜悦这人的生命,故此他参与所谓的宗教礼仪不会被悦纳,正如十五8、29所说:「恶人献祭,为耶和华所憎恶…耶和华远离恶人,却听义人的祈祷」。
第11节「有钱人自以为有智慧,但聪明的贫寒人能看穿他」。有钱人和贫穷人的对比在这段中已是第二次出现了;同样,「聪明」这词也出现了两次 (第7和11节)。两次描述「聪明」都不是指向有钱人,乃是指谨守教诲的人和贫寒人。「聪明」可以翻译为「明达」(吕振中译本)、或「察验」(“discerning,” NIV)。谁能看透事情呢?是有钱人吗?不一定。能赚钱的人,是有实力的,不作亏本的生意,不作低回报的投资;甚至他们因专业成功,表示他们有赚钱的能力,因而自视有智慧。他们自以为是,因为在他们眼中自以为是成功人士。有学者指出他们是假装有智慧而已。相对地,那些贫穷人可能没有赚钱的头脑,却有明达的心、察验的灵,视线不停留在物质的层面;他们有属灵的视野,这不是由社会地位高低所决定的。智者或许暗示两个原则,就是:智慧是不分阶级的,以及骄傲自满不是智慧的表现。
反思
你对今天的灵修有甚么得著和领受呢?是否停留在「知」的层面呢?耶稣说:「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实行就有福了」(约十三17)。求主加力,使我们于行动中实践所知的;
求主帮助我们知道如何以属灵的视野来看人际关系、教会生活及社会现象等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