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问:怎样才是尊安息日为圣?
答:守安息日为圣,乃是整日合乎圣洁地安息(出20:8,10;16:25-28),甚至停止平日那些合乎上帝律法的属世职务和娱乐(尼13:15-19,21-22);并用全部时间与众人一起或在私下敬拜上帝(诗92 标题;路4:16;徒20:7;赛66:23),只有为着必要的工作和施行怜悯所占的时间才是例外(太12:1-31)。
61问:第四条诫命禁止什么?
答:第四条诫命禁止人对那尽的责任忽略不行或敷衍了事(结22:26;玛1:13;摩8:5),并禁止人懒惰闲散(徒20:7,9),或行本来有罪的事情(结23:38),或对俗务或娱乐发生不必需的心思、言语或行为,以致亵渎此日(赛58:13;耶17:24-26)。
62问: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答: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乃是:上帝让我们一周之内有六日做自己的工(出20:9),祂挑战我们特别保留第七日为祂的日子,祂自己也作了榜样,并且赐福与安息日(出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