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以色列人放縱淫逸
1
以色列國雄長列邦、其中有名之人、為民所歸、然在郇邑、耽於逸樂、在撒馬利亞山、宴然居處、其禍必不遠矣、
2可往甲尼至哈末大邑、又至非利士人迦特、徧加巡察、豈有他國、較此國尤尊榮、豈有他境、較爾境尤延袤、
3居位之人、所行暴虐、以為報應之理、甚屬茫昧、
4寢於象牙之榻、卧於棲息之床、羔則取之於群、犢則執之於牢、供其饜飫、
5彈琴作歌、製樂器、一如大闢、
6以最巨之盂、盛酒醴、以至貴之油、膏肌膚、於約瑟之難、毫不矜憫、其禍必不遠矣。
必首先見擄
7寢於床第者、不聞懽呼之聲、必先他人、徙於遠方。
8耶和華指己誓曰、我耶和華為萬有之主、維彼雅各、我深疾其顯榮、不悅其殿宇、將遐棄斯邑、以及居民、
9如一宅之中、猶留十人、亦必死亡、
10親戚取其尸骸、而焚以火、問室中之人、尚有人與爾共處否、若曰否、必曰爾當緘口、勿稱耶和華名、
11蓋耶和華曾言必毀其室家、巨細不分、
12磐巖之上、豈可使馬馳驟、使牛耕耘乎、聽訟之所、當秉公義、惟爾使人茹荼飲酖、
嚴斥其喜愛虛偽顛倒是非
Wenli Delegates'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27.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文理《委辦譯本》屬共有領域。原著192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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