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创世记 4:8 - 该隐对他的弟弟亚伯说:“我们到田野去吧。”他们在田野的时候,该隐就起来袭击弟弟亚伯,把他杀了。
  • 创世记 4:9 -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的弟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难道我是弟弟的监护人吗?”
  • 创世记 4:10 - 耶和华说:“你做了甚么?你弟弟的血不断从土地里发出声音向我呼冤。
  • 创世记 4:11 - 土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收了你弟弟的血,现在你必承受诅咒离开这片土地。
  • 创世记 4:12 - 你耕种土地,土地不会再为你效力;你会在地上漂泊流浪。”
  • 创世记 4:13 -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我承受不了!
  • 创世记 4:14 - 今天你赶我离开这片土地,使我隐藏离开你的面;我将在地上漂泊流浪,凡遇见我的,都会杀我。”
  • 创世记 4:15 - 耶和华对他说:“这样吧,凡杀该隐的,都会遭报复七倍。”耶和华就在该隐身上做了一个记号,免得任何遇见他的人杀他。
  • 创世记 4:16 - 于是该隐出去,离开耶和华的面,住在伊甸东边的流浪之地。
  • 创世记 4:17 - 该隐和妻子亲近,她就怀孕,生了以诺。那时该隐在建造一座城,就按他儿子的名字,给城起名叫以诺。
  • 创世记 4:18 - 以诺生以拿,以拿生米户雅利,米户雅利生玛土撒利,玛土撒利生拉麦。
  • 创世记 4:19 - 拉麦娶了两个妻子,第一个名叫阿黛,第二个名叫慈拉。
  • 创世记 4:20 - 阿黛生雅拔,雅拔就是住帐篷牧畜者的鼻祖。
  • 创世记 4:21 - 雅拔的兄弟名叫犹拔;犹拔是所有弹琴吹箫者的鼻祖。
  • 创世记 4:22 - 至于慈拉,她也生了图拔该隐,就是打造各种铜铁器具的匠人;图拔该隐的妹妹是拿玛。
  • 创世记 4:23 - 拉麦对两个妻子说: “阿黛、慈拉,要听我的声音; 拉麦的妻子,张开耳朵听我的话: 我杀了一个男人,因他伤我, 还有一个年轻人,因他打我;
  • 诗篇 10:8 - 他在乡村里埋伏等候, 在隐密处杀害无辜, 他的眼睛窥伺受害者。
  • 诗篇 10:9 - 他埋伏在暗处, 像狮子蹲伏在掩蔽处。 他埋伏为要掳走困苦人, 他收网就把困苦人掳去。
  • 诗篇 10:10 - 他屈身蹲伏, 受害者就倒在他的暴力下。
  • 诗篇 10:11 - 他心里说: “ 神已经忘记。 他掩面永远不看。”
  • 民数记 35:16 - “‘若是有人用铁器打人致死,他就是杀人者;杀人者必须被处死。
  • 民数记 35:17 - 若是有人手里拿著足以致命的石头打人致死,他就是杀人者;杀人者必须被处死。
  • 民数记 35:18 - 若是有人手里拿著足以致命的木器打人致死,他就是杀人者;杀人者必须被处死。
  • 民数记 35:19 - 报血仇的亲人要亲自把那杀人者杀死,找到他就可以把他杀死。
  • 民数记 35:20 - 若是有人因怀恨而把人推跌,或有意扔东西砸人致死,
  • 民数记 35:21 - 或因仇恨而用手打人致死,打人者必须被处死,因为他是杀人者;报血仇的亲人找到那杀人者就可以把他杀死。
  • 民数记 35:22 - “‘若是有人并非出于仇恨而突然把人推跌,或不是有意扔东西砸人,
  • 民数记 35:23 - 或因为没有看见而让足以致命的石头砸在人身上致死—他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害他,
  • 民数记 35:24 - 那么,群体就要照著这些律例,在打死人者和报血仇的亲人之间裁决。
  • 民数记 35:25 - 群体要把杀人者从报血仇的亲人手中救出,送回他所逃到的庇护城去,他要住在那里,直到受圣膏油膏抹的大祭司死了。
  • 民数记 35:26 - 若是杀人者走出了他逃进的庇护城边界,
  • 民数记 35:27 - 报血仇的亲人在庇护城边界外找到他,报血仇的亲人就可以把他杀了,不用承担血债,
  • 民数记 35:28 - 因为他该住在庇护城中,直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后,杀人者才可以回到自己产业的地去。
  • 民数记 35:29 - “‘这要成为你们的律例规定,你们世世代代,住在任何地方都要遵守。
  • 民数记 35:30 - 无论谁杀了人,杀人者都要根据几个证人的口供才可被处死;如果只有一个证人作证,就不能把他处死。
  • 民数记 35:31 - 犯了死罪的杀人者,你们不可收赎金代替他的性命,因为他必须被处死。
  • 民数记 35:32 - 逃到庇护城的人,你们也不可收赎金让他在大祭司死前回到本地居住。
  • 民数记 35:33 - 这样,你们就不会玷污你们所在的地,因为血会玷污那地;如果有人在那地上杀人流血,除非流那杀人流血者的血,就不能使那地洁净。
  • 民数记 35:34 - 你们不可使你们所住的地不洁,我住在这地中间;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
  • 历代志下 24:22 - 约阿施王不感念撒迦利亚的父亲耶和雅达对他的恩情,反而杀了他的儿子。撒迦利亚临死前说:“愿耶和华鉴察追究!”
  • 撒母耳记下 12:9 - 你为甚么藐视耶和华的话,做他视为恶的事呢?你用刀击杀赫特人乌利亚;他的妻子,你夺来给自己做妻子!你借亚扪人的刀杀了他!
  • 撒母耳记下 12:10 - 因为你藐视我,把赫特人乌利亚的妻子夺来给自己做妻子,所以刀剑永远不会​离开​你​的​家!’
  • 加拉太书 5:21 - 嫉妒、醉酒、荒宴,诸如此类。我现在警告你们,正如我曾经警告你们:做这类事情的人,不可以承受 神的王国作为产业。
  • 列王纪下 21:16 - 除了他导致犹大人犯罪,去做耶和华视为恶的那罪之外,玛拿西又杀害许多无辜的人,直到耶路撒冷从这边到那边都流满他们的血。
  • 耶利米书 26:15 - 只是你们要确实知道,如果你们杀我,就会使无辜者的血归到你们和这城,以及其中的居民;因为耶和华确实差遣我到你们中间,把这一切话传到你们耳中。”
  • 出埃及记 21:29 - 若一头牛过去经常顶人,主人被警告过,却不看管牠,结果牛顶死了男人或女人,那么这头牛要用石头打死,牛主也要处死。
  • 箴言 1:11 - 如果他们说:“来与我们一起吧! 我们要埋伏杀人流血, 潜伏伤害无辜, 不用理由!
  • 箴言 1:18 - 他们埋伏,其实是等待自己流血; 他们潜伏,无疑是害自己的性命。
  • 使徒行传 28:4 - 当地的人看见那条蛇悬在他手上,就彼此说:“这人一定是个杀人凶手,虽然从海里脱险,天理却不容他活著!”
  • 雅各书 2:13 - 要知道,不施怜悯的人所受的审判也没有怜悯;怜悯胜过审判。
  • 提摩太前书 1:9 - 因为我们知道:律法其实不是为义人设立,而是为那些不守律法和不服从的、不敬虔和犯罪的、不圣洁和世俗的、殴打父母的、杀人的、
  • 以赛亚书 26:21 - 因为,耶和华很快就会从他的居所出来, 追讨地上居民的罪责; 大地将显露流在其上的血, 不再掩藏她被杀害的人。”
  • 申命记 19:11 - “但是,如果有人憎恨另一个人,蓄意攻击他,把他杀死,然后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
  • 申命记 19:12 - 他本城的长老就要派人去把他从那里带出来,交在报血仇的亲人手中,把他处死。
  • 申命记 19:13 - 你的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去无辜人的血债,这样你就会安好顺利。
  • 出埃及记 21:14 - 如果有人蓄意伤害别人,用诡计杀他,那么即使他逃到我的祭坛,你也要把他抓去处死。
  • 雅各书 2:11 - 因为说“不可通奸”的那位,也说“不可杀人”;你即使不通奸,却杀人,你仍然成了违犯律法的人。
  • 出埃及记 21:20 - “如果有人用棍打男奴或女奴,以致死在他手下,就必定要受报复。
  • 马太福音 19:18 - 他问:“哪些诫命?”耶稣回答:“就是‘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伪证;
  • 利未记 24:21 - 杀害家畜的,要为牠赔偿;杀害人的,要处死。
  • 马太福音 5:21 - “你们听过这样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无论谁杀人,都一定会被判罪。’
  • 马太福音 5:22 - 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是向弟兄发怒的人,都一定会被判罪。无论谁骂弟兄‘你这蠢货’,都一定会被公议会判罪;无论谁骂弟兄‘你这白痴’,都一定会被判罪,送入烈火的地狱。
  • 创世记 9:5 - 杀害你们性命的血债,我必追讨;是任何野兽做的,我都会向牠追讨;是人做的—哪怕是人自己兄弟做的,我都会向他追讨人命。
  • 创世记 9:6 - 谁使人流血丧命, 人也要使他流血丧命; 因为 神造人 是按自己的形象。
  • 申命记 5:17 - “‘不可杀人。
  • 罗马书 13:9 - “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心”,以及无论甚么别的诫命,都总括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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