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
1兄弟乎、義塞人之得救、實為吾私心之所願望而馨香禱祝者也。
2吾知若輩非不渴慕天主、特慕之不得其道耳。
3蓋既昧於天主之義、故惟求自立其義、而不服膺天主之義矣。
4夫基督者、集律法之大成、而因信成義之道所由肇也。
5昔摩西論緣法求義之道曰:『遵此而行者得生。』10:5 見古經肋未紀第十八章第五節。
6而因信成義之道則云:『毋私心妄想、誰能登天、以降基督於人間?10:6 見古經申命紀第三十章第十節至第十四節。
7誰能入淵、以起基督於死中?』
8然則如之何?曰:『聖道不遠、在爾口角、在爾心中。』此即指吾人所傳信德之道而言也。
9申言之、爾第以爾之口、承認耶穌為主、且以爾之心、篤信天主曾起之於死者之中;則爾之得救必矣。
10蓋中心信之、所以成義;口角傳之、所以蒙恩也。
11故經云:『人能置信於此、決不失望。』10:11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二十八章第十六節。
12亦無間於猶太人與希臘人也。真主惟一、乃天下萬民之所共戴;凡有求之者、未有不被其豐恩厚澤者也。
13故曰:『凡籲主名者、必蒙救恩。』10:13 見先知約愛爾書第二章第三十二節。
14然而苟不信之、何由籲之、苟不聞之、何由信之;苟不傳之、何有聞之;
15苟非奉遣、誰得傳之。經云:『美哉傳報嘉訊者之足音也!』10:15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五十二章第七節。
16惜非人人皆能信從福音耳。意灑雅已慨乎言之矣、『主乎、予之所傳、誰其信之?』10:16 見先知意灑雅書第五十三章第一節。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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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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