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约翰福音二1-3节
第一个「神迹」:水变酒。
人物:马利亚,耶稣。
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一个婚宴,耶稣的母亲在那里。2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宴。3酒用完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
《约翰福音》一章1-18节是一篇精彩的神学序言,言简意赅地描述了耶稣基督就是那「道」,并细意铺陈了祂在神的救恩计划的角色设置,然后这个主题贯穿了整卷书,让我们得知「道就是神」,也是「真光」。
接着的施洗约翰出场,是要显明耶稣的超越性,因为当时万人敬仰的施洗约翰是连给耶稣解鞋带也不配的,他也只能作耶稣的先锋(一27)。之后主耶稣便开始进入人间,采取呼召门徒的行动,实现了「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一儿子的荣光。」(一14)
去到第二章,约翰精心挑选耶稣在世行过的七个神迹(标记),更进一步说明耶稣基督就是那「道」,目的是叫我们相信,以致拥有生命。(二十30-31)。
第一个「神迹」是连儿童主日学的小孩也能说给你知道的,就是「水变酒」,但这个「标记」要指示我们明白甚么真理呢?
一开始说是「第三日」,这是约翰的叙事特色,会提醒我们是在哪一天发生过甚么事,例如一章29节开始便说「第二天」,35节「又过了一天」,43节「又过了一天」。但若再以《约翰福音》叙事的特色去理解,「第三日」是极有可能和上帝创造天地、定第七日为圣日或安息日有关。
因为「第三日」是指耶稣出来传道的第一个星期的最后一天,原因是在约翰福音一章43-51节里,我们知道那是第五日,接着圣经没有记载第六日,所以第二章「水变酒」的神迹应发生在头一个星期的最后一日,即第七日。那和「安息日」的讨论有甚么关连?原因是在犹太人的世界观,他们是上帝独特拣选的族类,连安息日也是上帝独独为他们而设的。但其实上帝定第七日为安息日是给普天下的民族众生,就像上帝创造天地是为着全人类的福祉而做的,《约翰福音》便以这个神迹中的「第三日」告诉读者一个真相(或给犹太人一个真相):「神是爱世人」的(或「神爱世界」,三章16节),而不独只爱犹太这个民族,这个救恩是给全地所有人的,所以便以此句作为「头一个神迹」的序幕。
这一天在迦拿地有一个婚宴,当中我们知道耶稣、耶稣的母亲和耶稣的门徒都有赴宴席,尴尬的是「酒用完了」(2)。在犹太人的婚宴没有酒,相信就等同现代世界的酒席里没有鸡和鱼一样的「尴尬」,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非常「失礼」。要知道犹太人是以酒代水的民族,尤其在喜庆场合里,「没有酒」对于主人家来说是极度失礼的行为。
所谓「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但这时耶稣的母亲好像「尴尬」起来,向耶稣求救:「他们没有酒了。」
大家在此稍微停顿,思想一下,若在现代,真的发生了新郎新娘出现窘态,例如:婚宴场地突然没有空调,你会认为由哪一个人出面去调停或救亡比较好?总不会是赴宴的宾客吧?应该就是双方家人、兄弟姊妹团又或婚礼统筹师(即经文第9节的宴会总管)是比较适合的。作为宾客当然都会为主人家紧张,但就很少出面去斡旋吧?始终「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难道耶稣的母亲可能是婚礼统筹之一?否则,她这个举动也算是「唐突」了,不过更「唐突」的是向耶稣求救的这一句:「他们没有酒了。」
主人家没有酒,耶稣的母亲向耶稣求救,那么就是想耶稣出手帮忙了,但为何找耶稣?耶稣也只是和门徒来赴宴,亦应该有礼数地送了礼物,就像现代送了「红包(礼金)」一样,他是宾客,而由宾客出手相救,是应有的「礼数」吗?
耶稣总是我们适时的求救对象,因为祂是「道」,祂是「真光」。
你有多久没有向耶稣发出求救了?若是很久了,你认为这代表了甚么?还是,事无大小,你一直都会向耶稣求救?若是这样,你认为又代表了甚么?
作为一个人们眼中的「资深牧者」如我(其实也只是牧会二十多年),亦是一位实习部主管(更是五年未到),我也常常成为「新手传道」和神学生们实习时遇到困恼的「求救」对象。我明白,对于他们来说,我已经是非常「经验丰富」的了。当然,一些在我过往「成功」或「失败」的经验,确实可以彼此分享,共同成长,但我更要说明,我们终极的求救对象,一定是主耶稣基督,没有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