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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忠的後果
1“你們要對你們的兄弟說:‘我的子民’;要對你們的姊妹說:‘蒙憐憫的’。
2要與你們的母親爭論,你們要爭論,
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
好讓她除掉臉上的淫相,
和乳間的淫態,
3免得我把她剝光,
赤身露體,使她像剛生下來的那天一樣;
又使她像曠野,
像無水的旱地一般,
叫她因乾渴而死。
4我必不憐恤她的兒子,
因為他們是像娼妓的兒女;
5因為他們的母親賣了淫,
懷他們的作了羞恥的事;
因為她曾說:‘我要跟隨我那些愛人。
我的餅和水,
羊毛和麻布,油和我所喝的,都是他們給的。’
6因此,我要用荊棘堵塞她的通道,
我要築牆圍住她,使她找不著出路。
7她要追趕她那些愛人,卻追不上;
要尋找他們,卻找不著。
她就說:‘我要回去,回到前夫那裡,
因為從前比現在好得多了。’
8其實她不知道,是我把五穀、新酒、橄欖油賜給了她;
甚至他們用來製造巴力的金銀,
也是我大量給她的;
9因此,到了收割的時候,
到了出酒的季節,
我必收回五穀和新酒;
用來給她遮蔽裸體的羊毛和麻布,
我也必奪回。
10那時,我要在她那些愛人眼前,
暴露她的下體;
也沒有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
11我必使她的一切歡樂、
節期、新月、安息日,
或任何盛會都終止。
12我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
就是她曾說:‘這是我作妓女所賺的,
是我那些愛人給我的。’
我必使這些果樹成為荒林,
任由田野的走獸吃掉。
13她在巴力的日子,
向他們燒香,
佩戴耳環首飾,打扮自己,
跟隨她那些愛人,卻把我遺忘,所以我必懲罰她。”這是耶和華說的。
再蒙眷愛
14“因此,我要誘導她,
領她到曠野,
對她說安慰的話。
15在那裡我要把葡萄園歸還給她,
使亞割谷變成‘希望之門’。
她必在那裡回應,像她少年的時候一樣,
也像她從埃及地上來的那天一般。”
16耶和華說:“到那日,
你必稱呼我‘伊施’(“伊施”意即“我夫”),
不再稱呼我‘巴力’(“巴力”意即“我主”)。
17我要把‘巴力’的名字從她口中除掉;
他們的名字沒有人再提起。
18到那日,為了他們,
我必和田野的走獸、
空中的飛鳥、
地上爬行的動物立約;
我必從這地折斷弓弩、刀劍和兵器(“兵器”原文作“戰爭”);
使他們安然居住。
19我必聘你永遠歸我,
以公義、正直、
忠信和憐憫聘你歸我。
20我必以信實聘你歸我;
這樣,你就必認識耶和華。”
21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應允,
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
22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
這些必應允耶斯列(“耶斯列”意即“栽種”)。
23我必為了自己把她栽種在這地。
我必憐恤羅‧路哈瑪(“羅‧路哈瑪”意即“不蒙憐恤”)。
我必對羅‧阿米(“羅‧阿米”意即“非我民”)說:
‘你是我的子民’,
他必說:‘你是我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