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救主為祭司職分尊榮
1凡由人間所選之大祭司、乃為人而立以司上帝之事、俾其為罪獻祭與禮、
2己既囿於荏弱、故亦容忍愚昧迷罔之人、
3故當為罪獻祭、為民亦為己耳、
4且無人自取此尊、惟蒙召於上帝、如亞倫者、
5如是基督之為大祭司、亦非自榮、乃上帝語之曰、爾乃我子、今日生爾、
6於他書亦云、爾永為祭司、依麥基洗德之班、
7彼在世時、大呼涕泣、獻其祈禱籲懇於能救之出死者、且因其寅畏而得升聞、
8雖為子、由所歷之苦、而學順服、
9及其完全、則為凡順服之者永救之原、
10上帝稱之為大祭司、依麥基洗德之班焉、○
責以不深明其義
Chinese Union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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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屬共有領域。原著191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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