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
1唉,無知的加拉太人哪!是誰迷惑了你們3:1 有古抄本附「使你們不信從真理」。呢?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難道不是先前被描繪在你們眼前的嗎?
2我只想請教你們這一點:你們領受了聖靈,是本於律法上的行為,還是本於信而聽從呢?
3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你們以聖靈開始,現在卻要以肉體完成嗎?
4你們受了這麼多的苦,都沒有意義嗎?會不會真的沒有意義呢!
5那麼,神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神蹟,是本於你們在律法上的行為,還是本於你們信而聽從呢?
律法與應許
14這是為了讓亞伯拉罕所蒙的祝福,能在基督耶穌裡臨到外邦人,好使我們能藉著信領受所應許的聖靈。
15弟兄們,我按人的意思說話:甚至是人的約,一旦證實了,也沒有人能廢棄或加添。
16神的各樣應許,原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一個後裔說的。神並沒有說「後裔們」,像是指著許多人;而是說「你的一個後裔」3:16 《創世記》12:7;13:15;17:8;24:7。,像是指著一個人,這一位就是基督。
17我說的這話是:四百三十年以後出現的律法,不能廢棄神3:17 有古抄本附「為基督」。預先立好的約,使那應許無效。
18如果繼業是本於律法,就不再是本於應許了;但是神把繼業3:18 繼業——輔助詞語。賜給亞伯拉罕是藉著應許。
律法的目的
19那麼,為什麼要有律法呢?律法是為了過犯的緣故被加上的,直到那蒙應許的後裔3:19 那蒙應許的後裔——指「耶穌基督」。來臨;律法是藉著天使,通過中保的手所規定的。
20不過中保沒有為一方的,神卻是一位。
21那麼,律法和神的各樣應許是對立的嗎?絕對不是!如果一個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賜下,義就真是本於律法了。
22然而,經上的話把萬物3:22 萬物——或譯作「萬人」。都圈在罪孽之下,為要使這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那些相信的人。
23只是在這信仰臨到之前,我們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直到這將要來臨的信仰被啟示出來。
24這樣,律法一向是我們的導師3:24 導師——或譯作「監護人」。,直到基督,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
25不過,這信仰既然已經臨到,我們就不在導師3:25 導師——或譯作「監護人」。之下了,
26因為你們藉著信,在基督耶穌裡,都是神的兒女。
後裔與繼承人
中文標準譯本©
版權所有 © 2005, 2008, 2011 全球聖經促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