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
  • 羅馬書 4:21-22
    並且確信不疑:神所應許的,神也能成就。因此,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了。
  • 雅各書 2:23
    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他又被稱為「神的朋友」。
  • 羅馬書 4:24
    也是為我們寫的;我們信靠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就將被算為義。
  • 羅馬書 4:3-6
    經上到底是怎麼說的呢?「亞伯拉罕信神,這就被算為他的義。」做工的人得工錢,不算是恩典,而是應得的;但是,一個人雖沒有做工,卻信靠那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神,這人的信就被算為義。正如大衛也論到神所算為義之人的福份,這義與行為無關;他說:
  • 羅馬書 4:9-11
    既然如此,這福份到底是只賜給那些受割禮的人,還是也賜給那些沒有受割禮的人呢?我們說:「亞伯拉罕因著信,就被算為義了。」那麼,是怎麼被算為義的呢?到底是在他受割禮之後,還是在他沒有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之後,而是在沒有受割禮的時候。並且他領受了割禮的標記,做為他沒有受割禮時因信稱義的印證,使他成為所有不憑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也使他們被算為義;
  • 哥林多後書 5:19-21
    這就是說,在基督裡,神使世人與自己和好,不把他們的過犯算在他們的身上,又把這和好的福音託付了我們。因此我們是基督的特使,就像神藉著我們在勸告人——我們代替基督請求說:「與神和好吧!」神使那位沒有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 加拉太書 3:9
    這樣,那些有信仰的人,與有信仰的亞伯拉罕一同蒙祝福。
  • 羅馬書 9:32-33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不是本於信,倒像是本於行為去追求的,所以他們就絆倒在那「絆腳的石頭」上。正如經上所記:「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是使人絆倒的磐石;可是信靠他的人將不至於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