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埃及地赐给巴比伦王
埃及王法老啊!我要与你为敌,
你这卧在自己河中的大海怪,
你曾经说过:“这河是我的,是我自己造的。”
4但我耶和华必用钩子钩住你的腮颊,
使你河中的鱼都紧贴着你的鳞甲,
我必把你和你河中所有紧贴着你的鳞甲的鱼,
都从你河中拉上来。
5我必把你和你河中所有的鱼,都丢在旷野;
你必倒在田间,无人收殓,无人埋葬。
我已经把你给了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作食物。
6
埃及所有的居民就都知道我是耶和华。
因为你作了以色列家芦苇的杖。
7他们用手抓住你的时候,
你就断裂,伤了他们的肩头;
他们倚靠你,
你就折断、扭伤了他们的腰。
“‘因为法老曾说:“这河是我的,是我自己做的。”
10所以我必与你和你的河为敌;我必使埃及地,从密夺到色弗尼,直到古实边界,都全然荒凉废弃。
11人的脚必不经过那里,兽的蹄也不经过那里;四十年之久,无人居住。
12我必使埃及成为荒地中的荒地,四十年之久,它的城必成为废城中的废城。我必把埃及人分散到列邦,四散在各地。
《圣经新译本》版权声明
《圣经新译本》©1976, 1992, 1999, 2001, 2005, 2010版权属于环球圣经公会。
使用者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书写、印刷、录音、视像或电子媒体等)引用《圣经新译本》经文,必须注明出处,或于作销售用途的圣经参考书、注释书刊引用《圣经新译本》,须先得环球圣经公会书面许可。有关申请须以电邮([email protected])、传真(852-2356-7234)或信函(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双喜街九号汇达商业中心22楼)方式写给环球圣经公会版权部负责人收。
环球圣经公会已授权本应用程序使用《圣经新译本》,版权所有,请勿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