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 第九段教導:警誡淫亂
麥耀光

經文:箴言六20-35

20 我兒啊,要遵守你父親的命令,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教誨。

21要常掛在你心上,系在你頸項上。

22你行走,她必引導你,你躺臥,她必保護你,你睡醒,她必與你談論。

23因爲誡命是燈,教誨是光,管教的責備是生命的道,

24要保護你遠離邪惡的婦女,遠離外邦女子諂媚的舌頭。

25你不要因她的美色而動心,也不要被她的眼皮勾引。

26因爲連最後一塊餅都會被妓女拿走;有夫之婦會獵取寶貴的生命。

27人若兜火在懷中,他的衣服豈能不燒着呢?

28人若走在火炭上,他的腳豈能不燙傷呢?

29與鄰舍之妻同寢的,也是如此,凡親近她的,難免受罰。

30賊因飢餓偷竊充飢,人不藐視他,

31但若被抓到,要賠償七倍,他必賠上家中一切財物。

32與婦人行姦淫的,便是無知,做這事的,必毀了自己。

33他必受損傷和羞辱,他的羞恥不得消除。

34丈夫因嫉恨發怒,報仇的時候絕不留情。

35他不接受任何賠償,你送許多禮物,他也不肯和解。

這是我們第三次思想《箴言》中有關「性」的教訓!智者已在二章16-19節五章1-23節勸戒年輕人,對性誘惑和對合宜的性關係作出指引。今天我們要看的經文是六章20-35節,智者勸勉眾子要守誡命,這樣能引導他們的生活和遠離誘惑(20-24節),隨即再次嚴厲地強調不可姦淫,以免引火自焚(25-35節)。

兒子們要聆聽父母所教導有關神的誡命和法則,也要在生命中牢記這些教訓。神的話語就好像「燈」與「光」一樣,照亮我們的生活,可分爲三個層面來了解,就是:行走時,作指引;躺臥時,蒙保守;睡醒時,領受恩言。在22節所提到的「智慧」再次以「她」這個代名詞出現,用擬人化來表達,指出「智慧」也是生命之道。將「智慧」內化在生命中,能在每天的生活和際遇裏,陪伴、保護和引領人。

有一個叮嚀是智者再三囑咐眾子的,是要「遠避蕩婦和別人妻子的甜言蜜語」(24節,現中)。智者深知人是軟弱的,沒有性誘惑的免疫力,當眼目的情慾和淫念的思想被挑逗而不自我控制,就會一發不可收拾。從今天的經文中,智者指出眾子有機會遇到四類女性的誘惑,就是惡婦、外女、妓女、淫婦,他們可以如何自保呢?故此,在25節提醒眾子,要從兩方面來防備性的誘惑:第一、不要因她的美色而內心有慾念(“lust in your heart,” NIV);第二、要小心不被她勾引或迷住(“captivate,” NIV)。接着智者舉了兩個例子,來加以說明和作爲鑑戒。智者提醒眾子,若超越性的界線將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26節智者警戒眾子,特別要提防以下兩類女子:第一類是妓女。當時給性工作者是「一塊餅」的工價(26節上)。有釋經家引用創卅八章她瑪的事件,指出給妓女的代價遠超過只是「一塊餅」,她更可能會奪去你的財富家產。故此,智者慨嘆的說,妓女只給你留下一塊餅而已!

第二類是別人之妻。與有夫之婦發生姦淫,將失去生命。27-28節是一種修辭式的表達,意思很明顯,就是:「如果人把火藏在懷裏,他的衣服怎能不燒着呢?如果人在火炭上行走,他的腳怎能不灼傷呢?」(新譯本),這話與現代西方諺語很相似: “play with fire and you may get burned”(玩火自焚)。《箴言》清楚指出,懲罰會臨到犯奸淫者身上(十一21十六5十七5十九59廿八20),包括身體的傷害、失去尊榮,以及那婦人之夫會向姦夫報復。

思想:

(1) 背誦並默想十誡之第七誡:「不可姦淫」及第十誡:「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出廿1417); (2) 約瑟面對從主母而來的誘惑時,勇敢並堅決地說:「我怎能行這麼大的惡,得罪神呢?」(創卅九9),並且金蟬脫殼,走爲上着(策),成爲一個美好的榜樣。求主保守,叫我們不落在試探的景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