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利未人弗得地為業為其業者乃獻上帝之物祭司所當得者
1有獻燔祭、奉事耶和華、
2祭司及利未支派之人可得而食、彼在同儕以色列族中、俱無恆業、惟耶和華所享之禮物、為其所得、以遵厥命。
3祭司於民間所得者、有定例焉。凡獻牛羊為祭、必以肩頰及脾予祭司。
4又必以穀及酒與油之初成者、羊毛之首翦者、供之祭司。
5蓋爾上帝耶和華、於諸支派中遴選祭司、爰及子孫、使永立於前、憑藉其名、以供役事。
6如有利未人、曾旅於以色列族眾邑之中、厥後離彼、一心欲詣耶和華特簡之室、
7則必與他利未人、共立於上帝耶和華前、憑藉其名、以供役事、
8此利未人、雖鬻祖業得金、亦必與他利未人共食。○
毋習異邦惡俗
9爾曹至爾上帝耶和華所錫之地、彼民所為可惡之事、爾勿則效。
10-11凡焚獻子女、及卜筮術數、占師巫覡、或左道、或崇憑於卜神者、或為巫覡、或用術而招魂者、俱勿留於四境之內、
12蓋此事為耶和華所惡、凡行之者、為爾上帝驅逐於爾前、
13-14爾所據之地、其民曾從卜筮術數、惟爾上帝耶和華不容爾行是、爾當德備於其前。○
上帝必設立基督即先知咸宜聽從
15厥後爾上帝耶和華將於爾同儕中、挺生先知如我、爾其聽從。
16昔於何烈民會之日、爾求爾上帝耶和華曰、我上帝耶和華之聲、毋庸再聞、厥火炎炎、毋容復見、恐我死亡。
17當時耶和華諭我曰、民言甚善、
18我必於其同儕中、挺生先知若爾、我將以我言授於其口、使以我命告眾、
偽託上帝名者殺無赦
Wenli Delegates'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27.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文理《委辦譯本》屬共有領域。原著1927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