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毀滅偶像
1爾在主爾祖之天主所賜爾之地、畢生當守之律例法度、今我諭爾、
2爾將驅逐列國之人、凡彼等事其神之處、無論高山上、崗上、諸茂樹下、俱當毀壞、
3毀其祭壇、碎其柱像、以火焚其諸亞舍拉、亞舍拉或作木偶斫其諸神之偶像、滅其名於斯地、
4爾曹不可效彼所行、以奉事主爾之天主、
獻祭於主宜於主特選之聖所
5主爾之天主、於爾支派中特選何處、為其名所在之處、爾即當赴主居所、往彼以崇拜、
6爾之火焚祭、平安祭、應輸之什一、舉獻之祭、酬願之祭、樂獻之祭、及首生之牛羊、俱當攜之至彼、
7在彼在主前食之食之或作以祭肉筵宴且與眷屬可欣喜歡樂、因所為之事、蒙主爾之天主賜福也、或作在彼在主爾之天主前爾與眷屬依主爾之天主於爾所為之事賜爾之福筵宴歡樂
8我儕今日在此、人各行所欲行、後日不可如是、
9因爾曹今尚未入安居之地、尚未至主爾之天主所賜爾為業之地、
10爾既渡約但、得居於主爾之天主所賜爾為業之地、主保護爾、不為四周之敵擾害、致可安居無虞、
11則凡我所命爾獻者、即火焚祭、平安祭、應輸之什一、舉獻之祭、於主前許願欲獻之美祭、爾俱當攜之至主爾天主所選為其名所在之處、
12爾與子女奴婢、及居爾邑中在爾間無分無業之利未人、俱喜樂於主爾天主之前、
13慎毋獻爾火焚祭於凡爾所自擇之處、
14主於爾支派中選何處、爾即當在何處獻爾火焚祭、行凡我所命爾行者、
15如欲食肉、則可在各邑中、循主爾之天主所賜爾之福、隨心所願宰牲而食、無論潔與不潔之人、俱可食之、如食獐鹿然、
禁食血
16惟血不可食、必傾之於地、如傾水然、
什一之物非隨處可食第宜食於主特選之聖所
17爾穀酒與油之什一、首生之牛羊、酬願祭、樂獻祭之犧牲、及舉獻之禮物、非於各邑中可食、
18惟當食於主爾天主之前、在主爾天主所選之處、爾與子女奴婢、及居於爾邑中之利未人俱可食之、爾無論所為之事、皆當宴樂於主爾天主之前、
19爾居於爾地、當終身謹慎、毋遺忘利未人、○
20迨主爾之天主廣闊爾境、循其所許爾之言、如爾意欲食肉曰、我欲食肉、則可隨意食肉、
21主爾之天主所選為其名所在之處、若離爾甚遠、則可於凡所居之邑中、以主所賜爾之牛羊、宰而食之、惟循我所命爾者、
22食之如食獐鹿然、無論潔與不潔之人、俱可食之、
23但當極慎、不可食血、因血乃生命、不可以肉與生命並食、
24毋食之、必傾之於地、如傾水然、
25毋食之、如是、爾行善於主前、爾及子孫可得福祉、
26惟爾所有之聖物、與許願所欲獻之祭、必攜至主所選之處、
27爾火焚祭牲、必獻肉與血於主爾天主之祭臺上、他祭牲、則傾血於主爾天主之祭臺上、其肉爾可食之、
28此一切言我所命爾者、爾當聽而守之、如是、爾行善於主爾天主前、爾及子孫、可永久享福、○
毋徇惡俗陷拜他神之罪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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