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篇 106: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诗篇 15:2
    就是行为正直、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
  • 加拉太书 6:9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因为若不灰心,到了适当的时候就有收成。
  • 雅各书 1:25
    惟有查看那完美、使人自由的律法,并且时常遵守的,他不是听了就忘,而是切实行出来,这样的人在所行的事上必然蒙福。
  • 约翰福音 13:17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实行就有福了。
  • 启示录 22:14
    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他们可得权柄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
  • 诗篇 119:20
    我时常切慕你的典章,耗尽心力。
  • 马可福音 3:35
    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亲。”
  • 诗篇 119:112
    我的心倾向你的律例,谨守到底,直到永远。
  • 以西结书 18:21-22
    “恶人若回转离开所做的一切罪恶,谨守我的一切律例,行公平公义的事,他必要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他因所行的义,必要存活。
  • 诗篇 119:44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远远。
  • 诗篇 119:106
    你公义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着誓言而行。
  • 约翰福音 15:14
    你们若遵行我所命令的,就是我的朋友。
  • 罗马书 2: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的,就有永生报偿他们;
  • 诗篇 119:1-3
    行为正直、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有福了!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寻求他的,这人有福了!他们不做不义的事,但遵行他的道。
  • 路加福音 11:28
    耶稣却说:“更有福的是听上帝的道而遵守的人!”
  • 诗篇 1:1-3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傲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他的律法;这人便为有福!
  • 约翰福音 14:21-23
    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人,我父要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问耶稣:“主啊,为什么亲自向我们显现,而不向世人显现呢?”耶稣回答他说:“凡爱我的人就会遵守我的道,我父也会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
  • 申命记 11:1
    “你要爱耶和华—你的上帝,天天遵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诫命。
  • 诗篇 84:11-12
    因为耶和华上帝是太阳,是盾牌,耶和华要赐下恩惠和荣耀。他未尝留下福气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万军之耶和华啊,倚靠你的人有福了!
  • 申命记 5:19
    “‘不可偷盗。
  • 路加福音 1:74-75
    叫我们既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就可以终身在他面前,无所惧怕地用圣洁和公义事奉他。
  • 启示录 7:15
    所以,他们在上帝宝座前,昼夜在他殿中事奉他;那坐在宝座上的要用帐幕覆庇他们。
  • 以赛亚书 64:5
    你迎见那欢喜行义、记念你道的人;看哪,你曾发怒,因我们犯了罪;这景况已久,我们还能得救吗?
  • 路加福音 11:42
    “但是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芸香,和各样蔬菜献上十分之一,疏忽了公义和爱上帝的事;这原是你们该做的—至于其他也不可忽略。
  • 路加福音 6:47-49
    凡到我这里来,听了我的话又去做的,我要告诉你们他像什么人: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把地挖深,将根基立在磐石上,到发大水的时候,水冲那房子,房子总不动摇,因为盖造得好。但听了不去做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水一冲,立刻倒塌了,并且那房子损坏得很厉害。”
  • 耶利米书 22:15-16
    难道你作王就是要盖香柏木楼房争胜的吗?你的父亲岂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他为困苦和贫穷的人伸冤,那时就得了福乐。认识我不就在此吗?这是耶和华说的。
  • 使徒行传 24:16
    因此,我勉励自己,对上帝对人,时常存着无亏的良心。
  • 以赛亚书 56:1-2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谨守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己手不作恶,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