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4: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4:14
    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 (cunps)
  • 罗马书 8:3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cunps)
  • 民数记 29:16
    并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这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素祭并同献的奠祭以外。 (cunps)
  • 民数记 29:5
    又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 (cunps)
  • 利未记 5:4
    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什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cunps)
  • 利未记 9:3
    你也要对以色列人说:‘你们当取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又取一只牛犊和一只绵羊羔,都要一岁、没有残疾的,作燔祭, (cunps)
  • 民数记 28:30
    并献一只公山羊为你们赎罪。 (cunps)
  • 列王纪下 22:10-13
    书记沙番又对王说:“祭司希勒家递给我一卷书。”沙番就在王面前读那书。王听见律法书上的话,便撕裂衣服,吩咐祭司希勒家与沙番的儿子亚希甘、米该亚的儿子亚革波、书记沙番和王的臣仆亚撒雅,说:“你们去为我、为民、为犹大众人,以这书上的话求问耶和华;因为我们列祖没有听从这书上的言语,没有遵着书上所吩咐我们的去行,耶和华就向我们大发烈怒。” (cunps)
  • 利未记 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cunps)
  • 民数记 7:28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cunps)
  • 民数记 7:22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cunps)
  • 民数记 29:11
    又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这是在赎罪祭和常献的燔祭,与同献的素祭并同献的奠祭以外。” (cunps)
  • 民数记 28:15
    又要将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献给耶和华;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cunps)
  • 利未记 4: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 (cunps)
  • 民数记 7:34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cunps)
  • 民数记 7:16
    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cunps)
  • 利未记 23:19
    你们要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两只一岁的公绵羊羔为平安祭。 (cunps)
  • 民数记 29:19
    又要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这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素祭并同献的奠祭以外。 (cunps)
  • 民数记 15:24
    若有误行,是会众所不知道的,后来全会众就要将一只公牛犊作燔祭,并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献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又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cun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