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书 3: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罗马书 10: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所有信他的人都得着义。
  • 加拉太书 2:16
    可是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律法的行为,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为要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律法的行为称义,因为,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称义。
  • 罗马书 7:24-25
    我真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这样看来,一方面,我内心顺服上帝的律,另一方面,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 使徒行传 13:38-39
    所以弟兄们,你们当知道: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不得称义的一切事上,每一个信靠这位耶稣的都得称义了。
  • 歌罗西书 2:17
    这些原是未来的事的影子,真体却是属基督的。
  • 希伯来书 10:1-14
    既然律法只不过是未来美好事物的影子,不是本体的真像,就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使那些进前来的人完全。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停止了吗?因为敬拜的人仅只一次洁净,良心就不再觉得有罪了。但是这些祭物使人每年都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祭物和礼物不是你所要的,但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上帝啊!我来为要照你的旨意行。”以上说:“祭物和礼物,以及燔祭和赎罪祭,不是你所要的,也不是你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他接着说:“看哪!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我们凭着这旨意,藉着耶稣基督,仅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所有的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有效的赎罪祭,就坐在上帝的右边,从此等候他的仇敌成为他的脚凳。因为他仅只一次献祭,就使那些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 加拉太书 4:2-3
    仍是在监护人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我们也是一样,在未成年的时候,被世上粗浅的学说所奴役,也是如此。
  • 马太福音 5:17-18
    “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而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
  • 加拉太书 2:19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上帝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 希伯来书 7:18-19
    一方面,先前的诫命因软弱无能而废掉了,(律法本来就不能成就什么);另一方面,一个更好的指望被引进来,靠这指望,我们就可以亲近上帝。
  • 罗马书 7:7-9
    这样,我们要怎么说呢?律法是罪吗?绝对不是!但是,若不是藉着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若不是律法说“不可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藉着诫命,使各样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以前没有律法的时候,我是活的;但是诫命来到,罪活起来,
  • 哥林多前书 4:15
    虽然你们在基督里有无数的导师,却没有许多父亲,因我是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
  • 加拉太书 3:25
    但这“信”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启蒙教师的手下了。
  • 希伯来书 9:8-16
    圣灵藉此指明,第一层帐幕仍存在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没有显示。那第一层帐幕是现今时代的一个预表,表示所献的礼物和祭物都不能使敬拜的人在良心上得以完全。这些事只不过是有关饮食和各种洁净的规矩,是属肉体的条例,它的功效是直到新次序的时期来到为止。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已实现的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于这世界的;他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至圣所就获得了永远的赎罪。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以及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使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的血,他藉着永远的灵把自己无瑕疵地献给上帝,更能洗净我们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上帝。为此,基督作了新约的中保;因为他的死,赎了人在第一个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使蒙召的人能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凡有遗嘱,必须证实立遗嘱的人已经死了。
  • 罗马书 3:20-22
    所以,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而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要人认识罪。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信的人。这并没有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