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14:5-6
或擬此日勝彼日、或擬日日同一日、各宜堅定厥志、守日者為主而守、食者為主而食、以其謝上帝也、不食者為主不食、亦謝上帝也、
-
羅馬書 14:10
爾何擬議兄弟乎、爾何輕視兄弟乎、我眾必皆立於上帝鞫位前、
-
羅馬書 14:13-17
故勿復相擬議、寧定志不設絆檻於兄弟前、我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原無不潔、惟以之為不潔者、則於彼為不潔矣、若使兄弟因食而憂、則所行不由於愛也、基督既為之死、爾毋以所食敗之、毋令爾之善、為人所謗、蓋上帝之國、不在飲食、惟義與安、及聖神中之樂也、
-
加拉太書 4:10
爾乃守日月節年、
-
歷代志上 23:31
安息日、月朔、節期、循其常例定數、恆獻燔祭於耶和華、
-
以西結書 45:17
其君之職、乃於節期月朔安息日、及以色列家諸節期、獻燔祭素祭及灌祭、必備贖罪祭、素祭、燔祭、酬恩祭、為以色列家贖罪、○
-
馬太福音 15:11
非入諸口者污人、惟出諸口者污人也、
-
羅馬書 14:2-3
或信百物可食、惟信未篤者食蔬、食者毋輕視不食者、不食者毋擬議食者、蓋上帝已納之矣、
-
尼希米記 10:33
如陳設之餅、日獻之素祭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之祭、與聖物、以色列族之贖罪祭、及我上帝室中諸用、
-
希伯來書 13:9
勿為異端諸教所蕩、蓋心堅以恩乃善、非以食耳、行乎此者未獲益也、
-
哥林多前書 10:28-31
設有語爾者曰、此乃祭物、則勿食之、為語爾者、且為良心也、所謂良心、非爾心、乃彼心也、蓋我之自由、胡為被他人之良心擬議乎、若我蒙恩而共食、胡為因我所感謝者受謗乎、如是、爾或食或飲、凡所為者、皆以榮上帝而為之、
-
羅馬書 14:20-21
勿因食毀上帝之工、凡物固潔、然於因食而躓者、則惡矣、不食肉、不飲酒、凡事不使兄弟躓者、則善也、
-
雅各書 4:11
兄弟乎、毋相詆、詆兄弟擬兄弟者、是詆律擬律也、爾若擬律、則非守律者、乃擬之者矣、
-
加拉太書 2:12-13
蓋有自雅各來者未至時、彼與異邦人同食、及至、則退而自別、畏受割者也、其餘之猶太人、亦相率為偽、甚至巴拿巴亦受其誘而效尤焉、
-
提摩太前書 4:3-5
禁嫁娶、戒食物、即上帝所造、使信而洞悉真理之人、感謝而受者也、蓋上帝所造皆美、若感謝而受、則無可棄、以其由上帝道及祈禱而潔矣、○
-
民數記 28:1-29
耶和華諭摩西曰、命以色列族云、所獻於我之食、為馨香之火祭、當循其期以獻、更告之曰、所當日獻耶和華之火祭、即一歲之牡羔二、純全無疵、恆為燔祭、朝一暮一、又獻細麵伊法十分之一、和清油一欣四分之一、為素祭、昔在西乃山、所命恆獻燔祭、以為馨香之火祭、奉於耶和華者、即此、獻其一羔、所奉灌祭之酒、一欣四分之一、必以醇醪奠於聖所、以為灌祭、奉於耶和華、薄暮獻其一羔、循其清晨素祭灌祭之例、以為馨香之火祭、奉於耶和華、○值安息日、獻一歲之牡羔二、純全無疵、和油之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及其灌祭、此每安息日所獻之燔祭、在恆獻之燔祭、及灌祭而外也、○月朔、必以燔祭獻耶和華、牡犢二、牡綿羊一、一歲之羔七、純全無疵、為每牡犢、獻和油之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為素祭、為牡綿羊、獻和油之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為每羔羊、獻和油之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素祭、均為燔祭、以為馨香之火祭、奉於耶和華、所奉灌祭、為每牡犢、用酒一欣之半、為牡綿羊、用一欣三分之一、為每羔羊、用一欣四分之一、一歲之中、每月所獻為燔祭者、即此、恆獻之燔祭、及灌祭而外、亦獻一牡山羊於耶和華、為贖罪祭、○正月十四日、為耶和華之逾越節、是月之望、必守節期、當食無酵餅、歷至七日、節之首日、必有聖會、毋作苦、取牡犢二、牡綿羊一、一歲之羔七、純全無疵、獻於耶和華為火祭、所獻素祭、乃和油之細麵、為每牡犢、用伊法十分之三、為牡綿羊、用伊法十分之二、為每羔羊、用伊法十分之一、更獻牡山羊一、為贖罪祭、以贖爾罪、上所獻者、乃在清晨恆獻燔祭之外、恆獻之燔祭、及灌祭而外、宜循此例、七日中、每日獻火祭之食、以為馨香、奉於耶和華、越至七日、必有聖會、毋作苦、○七七日節、初實之際、獻新素祭於耶和華時、必有聖會、毋作苦、取牡犢二、牡綿羊一、一歲之羔七、獻為燔祭、以為馨香、奉於耶和華、所獻素祭、乃和油之細麵、為每牡犢、用伊法十分之三、為牡綿羊、用伊法十分之二、為每羔羊、用伊法十分之一、
-
馬可福音 2:27-28
又曰、安息日為人而設、非人為安息日也、是以人子亦為安息日之主、
-
馬可福音 7:19
因非入其心、乃入其腹、而遺於廁、斯言也、謂食物皆潔也、
-
希伯來書 9:10
夫禮也祭也、以及飲食盥濯、僅為形軀之儀、其設立也、乃待振興之時耳、○
-
列王紀下 4:23
夫曰、今日非月朔、非安息日、爾往見之何為、曰、此行平安、
-
申命記 16:1-17
屆亞筆月、必為爾上帝耶和華守逾越節、因於是月之夜、爾上帝耶和華導爾出埃及、必在耶和華所選寄名之處、獻牛羊於爾上帝耶和華、以為逾越之祭、毋食有酵之餅、七日之內、必食無酵餅、即困苦餅、以爾昔出埃及維速、當憶是日、畢生勿忘、七日間、爾四境毋存酵、首日薄暮、所獻祭肉、毋留於明晨、勿於爾上帝耶和華所賜諸邑、獻逾越之祭、惟獻於爾上帝耶和華所選寄名之處、在薄暮日入時、即爾出埃及時也、在爾上帝耶和華所選之處、烹而食之、明晨歸於己幕、六日間、必食無酵餅、越至七日、必有肅會、以事爾上帝耶和華、是日不可操作、○當核七七日、自刈麥之首日始、守七七節、以事爾上帝耶和華、依爾上帝耶和華所錫之嘏、以樂獻祭奉之、爾與子女僕婢、暨居爾中之利未人、以及賓旅孤寡、咸在爾上帝耶和華所選寄名之處、樂於其前、爾當追憶、昔在埃及為奴、必守此典、而遵行之、○禾場酒醡所出、爾既斂藏、當守構廬節七日、節期之間、爾與子女僕婢、暨居爾邑之利未人、以及賓旅孤寡、俱必喜樂、七日必守節於爾上帝耶和華前、在其所選之處、蓋爾上帝耶和華、於爾物產、及凡所為、錫嘏於爾、必當喜樂不勝、除酵節、七七節、構廬節、爾之丁男、每歲三覲爾上帝耶和華、於其所選之處、毋徒手而至、各依爾上帝耶和華所錫之嘏、隨力以獻、○
-
利未記 23:1-44
耶和華諭摩西曰、告以色列族云、耶和華之節期、汝當宣告為聖會、六日間、宜操作、至七日、乃安息、是為聖會、無論何工、俱勿作、在爾所居之處、必守是日為耶和華之安息日、此外耶和華之節期、屆時、爾必宣告為聖會、正月十四日薄暮、乃耶和華之逾越節、是月之望、為除酵節、以奉事耶和華、當食無酵餅、歷至七日、首日有聖會、毋作苦、此七日間、日獻火祭於耶和華、越至七日、亦有聖會、毋作苦、○耶和華諭摩西曰、告以色列族云、爾至我所賜爾之地、穫田所產、必取初實之穀一束、奉於祭司、安息日之翌日、祭司以之搖於耶和華前、冀蒙悅納、搖穀之日、必取一歲之牡羔、純全無疵、以為燔祭、獻於耶和華、和油之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以為素祭、獻於耶和華、為馨香之火祭、酒一欣四分之一、以為灌祭、此日之先、未獻斯祭於耶和華、餅與烘穀新穗、毋食、在爾所居之處、著為永例、歷世弗替、○自安息日之翌日、搖穀之日、必核七安息日、而盈其數、於安息日之翌日、計至五旬、獻素祭於耶和華、以薦其新、自爾居所、取細麵伊法十分之二、和以酵、製餅二、以為初實之搖祭、獻於耶和華、隨餅而獻一歲之羔七、純全無疵、牡犢一、牡綿羊二、與其素祭灌祭、悉燔之、以為馨香之火祭、奉於耶和華、又獻牡山羊一、為贖罪祭、一歲之牡綿羊羔二、為酬恩祭、祭司取此、與初實之麥所作之餅、以為搖祭、搖於耶和華前、是物於耶和華為聖、必歸祭司、是日必宣告有聖會、毋作苦、在爾所居之處、著為永例、歷世弗替、穫田所產、勿刈其隅、勿拾所遺、當留於貧乏及賓旅、我乃耶和華、爾之上帝也、○耶和華諭摩西曰、告以色列族云、七月之朔、當守安息日、必有聖會、吹角為記、是日毋作苦、必獻火祭於耶和華、○耶和華諭摩西曰、七月十日、為贖罪之期、必守為聖會、當苦其心、獻火祭於耶和華、是日乃贖罪之期、無論何工、俱勿作、而贖爾罪於爾上帝耶和華前、是日不自苦者、必絕之民中、於是日操作者、必滅之民中、是日無論何工、俱勿作、在爾所居之處、著為永例、歷世弗替、當守是日為肅安息日、而苦其心、是月九日薄暮、至明日薄暮、守為安息日、○耶和華諭摩西曰、告以色列族云、七月之望、為耶和華守構廬之節期、歷至七日、首日有聖會、毋作苦、此七日間、日獻火祭於耶和華、越至八日、亦為聖會、必獻火祭於耶和華、斯為肅會、毋作苦、○上所言者、乃耶和華之節期、必宣告為聖會、獻火祭、燔祭、素祭、灌祭、及他祭於耶和華、各依日之所宜、此在耶和華之安息日、與償願樂輸、及獻耶和華他祭品之外、○七月之望、田疇所產、斂藏既畢、必守耶和華之節期、歷至七日、首日為肅安息、八日亦為肅安息、首日必取佳木之菓、椶樹之條、茂樹之枝、溪旁之柳、欣喜歡忭於爾上帝耶和華前、歷至七日、每歲七月間、必守此節七日、以奉事耶和華、著為永例、歷世弗替、凡爾宗族、必處是廬、歷至七日、俾爾子孫、歷世知我導其祖出埃及時、使之居廬、我乃耶和華、爾之上帝也、摩西以耶和華之節期、宣告以色列眾、
-
詩篇 81:3
朔望節期、尚其吹角兮、
-
哥林多前書 8:7-13
然人不皆有此知識、至今有習於偶像者、而食若為祭物然、其良心尚弱、故見浼焉、非所食者、使我悅於上帝、不食無損、食亦無益、惟宜慎之、恐爾之自由、為弱者之躓礙也、或見爾有知識者、席坐偶像之廟、彼良心尚弱、豈不果於食祭像之物乎、懦弱之兄弟、基督為之死、乃因爾知識而淪亡、如是爾獲罪兄弟、傷其懦弱之良心、乃獲罪基督矣、故食物若礙我兄弟、我永不食肉、免其礙之也、
-
利未記 16:31
此為安息日、當苦其心、著為永例、
-
利未記 11:2-47
告以色列族云、地上牲畜、有可食者、凡畜之分蹄支趾反齧者、可食、惟分蹄反齧之畜中、有不可食者、若駝反齧而不分蹄、爾當以為不潔、沙番反齧而不分蹄、當以為不潔、野兔反齧而不分蹄、當以為不潔、豕雖分蹄支趾、而不反齧、當以為不潔、其肉勿食、其尸勿捫、當以為不潔、○水中百族、或在海、或在河、有翅有鱗者、俱可食、凡在海在河、水中動物、無翅無鱗者、俱為可憎、爾必視為可憎、毋食其肉、亦視其尸為可憎、凡水族無翅無鱗者、當以為可憎、○羽族中所可憎、而不可食者、即鷹、鶚、鵰、鸇、鷂、與其類、鴉與其類、鴕鳥、夜鷹、魚鷹、雀鷹、與其類、鸕鶿、魚狗、鷺鷥、角鴟、鵜鶘、爰居、白鶴、蒼鷺、戴鵀、蝙蝠與其類、○凡有羽翼、以四足而行者、俱為可憎、惟有四足之羽蟲、有長腿能躍於地者、可食、即蝗蟲、蛗蟲、蜤蟲、蟿蟲、與其類、其餘羽蟲、凡有四足者、當以為可憎、○此類咸能污爾、凡捫其尸、必蒙不潔、迨夕乃免、負其尸者、必蒙不潔、當澣其衣、迨夕乃免、牲畜分蹄而不支趾、又不反齧者、當以為不潔、凡捫之者、必蒙其污、四足之獸、行地用蹯者、當以為不潔、凡捫其尸、必蒙厥污、迨夕乃免、其尸不潔、負之者必蒙厥污、當澣其衣、迨夕乃免、○凡物匍匐於地、當以為不潔者、即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蛤蚧、龍子、守宮、蛇醫、蝘蜓、凡此匍匐之物、悉為不潔、捫其尸者、必蒙厥污、迨夕乃免、凡木器、衣服、皮革、橐囊、不論所用何器、有斯物之尸墮其上、即蒙厥污、必置於水、迨夕乃潔、凡瓦器、有斯物墮其中、則所貯之物亦為污、其器必毀、器中貯有濡水之食物、必蒙厥污、或貯有飲啜之物、亦蒙厥污、無論何器、有斯物之尸墮其上、俱蒙厥污、或爐或竈、悉必毀之、當以為污、至墮於泉、或井匯水之處、則水仍潔、惟觸其尸、必蒙厥污、如其尸墮於將播之種、則仍潔、然種濡以水、而其尸墮於上、則不潔、○如可食之畜自斃、捫其尸者、必蒙厥污、迨夕乃免、或食其肉、或負其尸、俱蒙厥污、當澣其衣、迨夕乃免、○凡匍匐於地之物、俱為可憎、毋食、凡物以腹行、或四足、或多足、匍匐於地者、俱為可憎、毋食、勿緣匍匐之物、使己為可憎、亦勿因之自污、而為不潔、蓋我乃耶和華、爾之上帝、我聖、爾亦當聖、勿緣匍匐於地之物、致污己身、我乃耶和華、導爾出埃及、為汝之上帝、我聖汝亦當聖、○凡走獸飛鳥、水中動物、地上匍匐之物、區別潔與不潔、可食與不可食、其例若此、
-
利未記 17:10-15
凡以色列族、及旅於其中者、苟食血、我必敵之、絕於民中、生物之命在血、我賜爾灑之於壇、以贖爾命、蓋以血贖罪、因生命在焉、故諭以色列族云、凡爾有眾、及旅於爾中者、俱毋食血、○凡以色列族、及旅於其中者、如獵取可食之禽獸、必傾其血、掩之以土、蓋諸生物、其血與命為一、故諭以色列族云、凡生物之血毋食、因生物之命在血、食之者必見絕、無論宗族賓旅、食自斃、或為獸所裂之物、必蒙不潔、當澣衣濯身、迨夕乃免、
-
以賽亞書 1:13
虛有之禮物、勿復獻之、馨香我所憎、月朔安息集會為可惡、作惡而守肅會、我不容之、
-
撒母耳記上 20:5
大衛曰、明日月朔、我當侍王宴、容我匿於田、越至三日之夕、
-
阿摩司書 8:5
爾曰、月朔何時過、俾我儕糶穀、安息何時過、俾我儕鬻麥、小其伊法、大其舍客勒、以欺誑之衡詐人、
-
以西結書 4:14
我曰、噫、主耶和華歟、我心未嘗受污、自幼迄今、自斃之畜、野獸所裂之物、未嘗食之、可惡之肉、未嘗入口、
-
使徒行傳 11:3-18
曰、爾入未受割者之室、與之共食耶、彼得乃依次述其事、曰、我在約帕祈禱、神遊象外、異象中見一器如大布繫四角、自天縋至我前、我注目視之、內有地上四足之畜、及野獸、昆蟲、飛鳥、且聞聲曰、彼得起、殺而食之、我曰、主、不然、俗物及不潔者、未嘗入我口也、復有聲自天曰、上帝所潔者、勿以為俗也、如是者三、則皆復曳於天、適有三人、遣自該撒利亞詣我、立我寓所之前、聖神命我同往、勿區別、此兄弟六人偕行、入其人之室、彼告我儕、曾見天使立於其室、曰、當遣人往約帕、請西門稱彼得者、彼將以言告爾、俾爾與全家、藉之得救、我甫言時、聖神臨之、如初臨於我儕然、我遂憶主言曰、約翰固以水施洗、惟爾曹將受洗於聖神焉、夫上帝既以恩賜予之、一如我儕在信主耶穌基督之時、我何人斯、能阻上帝耶、眾聞之默然、歸榮上帝、曰、上帝亦賜異邦人改悔、而得生矣、○
-
尼希米記 10:31
如斯土之民於安息日、攜貨物糧食而鬻之、我儕於安息日、或聖日、必不購之、每屆七年、休息土壤、貸金者豁免之、
-
撒母耳記上 20:18
謂之曰、明日月朔、爾虛其位、人必見之、
-
使徒行傳 15:20
惟書諭之、戒偶像之污與淫、並勒死之牲及血、
-
詩篇 42:4
我昔與眾偕行、以歡頌之聲、引詣上帝室、而守節期、今追憶之、我心傷悲兮、
-
以西結書 46:1-3
主耶和華曰、內院東向之門、六日間操作時、必閉之、惟安息日及月朔、必啟之、君入、必由外門之廊、立於門柱之側、祭司為備燔祭酬恩祭、君拜於門閾、然後出、而門不閉、至於日暮、斯土之民、於安息日月朔、必在是門闕、崇拜於耶和華前、
-
申命記 14:3-21
可憎之物、爾不可食、畜中所可食者、牛與綿羊山羊、鹿、獐、赤鹿、麕、麢羊、麈、麋、畜之分蹄支趾而反齧者、可食、惟反齧分蹄之畜中、有不可食者、若駝、兔、沙番、反齧而不分蹄、當以為不潔、豕雖分蹄、而不反齧、當以為不潔、斯畜之肉毋食、其尸毋捫、○水中百族、有翅有鱗者、俱可食、無翅無鱗者、不可食、當以為不潔、羽族之潔者、俱可食、其不可食者、即鷹、鶚、雕、鳶、鸇、鷂、與其類、鴉、與其類、鴕鳥、夜鷹、魚鷹、雀鷹、與其類、鸕鶿、鷺鷥、角鴟、鵜鶘、爰居、魚狗、白鶴、蒼鷺、與其類、戴鵀、蝙蝠、凡飛蟲、必以為不潔、不可食、羽族之潔者、俱可食、○爾乃爾上帝耶和華之聖民、凡自斃之物不可食、旅於爾中者、可予之食、鬻於外人亦可、毋以羔母之乳烹羔、○
-
民數記 10:10
樂日、節期、月朔、當因獻燔祭、酬恩祭、而吹其角、以為紀念於爾上帝前、我乃耶和華、爾之上帝也、○
-
尼希米記 8:9
民聞律詞、咸哭、方伯尼希米、文士祭司以斯拉、與訓民之利未人、告之曰、今乃爾上帝耶和華之聖日、毋悲毋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