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前書 15: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4:25
    其被置於死、為贖吾人之罪也;其復活、則為復吾人於義也。
  • 哥林多前書 15:14
    基督未復活、則吾輩之所傳、爾等之所信、悉屬無稽之談矣。
  • 彼得前書 1:3
    可頌哉、吾主耶穌基督之天主聖父也!天主大慈大悲、藉耶穌基督之復活、予吾人以新生、
  • 彼得前書 1:21
    凡此皆為爾等之益也。爾等之得信奉天主、實賴基督之德、而天主者、則起基督於死者之中、而鍚以光榮者也。是故爾宜堅守信德、一心仰望天主。
  • 希伯來書 10:4-12
    無他、牛羊之血、固不能洗滌罪孽也。故基督之臨世也、則曰:『牲牷與獻禮、皆非爾所喜;爾已夙為我、妥備一形體。燔祭贖罪祭、非爾所樂意;吾曰:吾來矣、經中有明示;吁嗟吾天主、吾願行爾旨。』首節所謂「牲牷」、「祭禮」、「燔祭」、「贖罪祭」、「皆非爾所喜」者、悉屬律法之事也。繼乃曰:「我來」「行爾旨;」是則前者廢而後者立矣。吾人之所以得賴耶穌之一獻其身而罪累全釋者、亦憑斯「旨」而已矣。一般司祭、雖朝朝束身奉事、而供獻千遍一律之祭祀、終不能脫吾人於罪累也。惟基督之獻身贖罪、則一勞永逸、而坐於天主之右、
  • 約翰福音 8:21-24
    耶穌復告人曰:『予往矣!爾曹追尋於予、而將死於罪孽之中、予之所往、爾莫得而至焉。』猶太人曰:『意者彼將自盡、故云:「予之所往、爾莫得而至」歟?』耶穌曰:『爾自地出、予自天降;爾屬斯世、予則不屬斯世;予故云:「爾將死於罪孽之中;」倘爾不信予之為予、則爾之死於罪中也必矣?』
  • 使徒行傳 13:38-39
    兄弟須知赦罪之道、端賴耶穌而傳。凡摩西律法之所不能使爾稱義者、苟能信賴耶穌、則無在而不稱義矣。
  • 羅馬書 8:33-34
    主之所陟、誰得而黜之?主之所義、誰得而罪之?耶穌基督已死而復活、且恆侍於天主之側、而為吾人代求矣。
  • 使徒行傳 5:31
    且以右手舉之、使為君王、使為救主、俾以悔悟之心、救拔之恩、賜於義塞之人、並以聖神錫諸信者、
  • 羅馬書 5:10
    當時吾人尚為天主之悖逆、且得緣其聖子之死、而與天主重相契合、今既重相契合、不更能緣其永生、而承無疆之休乎?
  • 希伯來書 7:23-28
    昔日之為司祭者、不一而足;蓋以有死之身任之、其不能恆久固矣。惟耶穌則有生而無死、故其司祭職位、亦永世而弗替。因是凡賴彼而歸天主者、彼常能為其轉求、而拯救之也。嗟夫、有若斯聖善純正、無玷無染、遠絕乎罪人、而超軼乎諸天之上者、作吾人之大司祭、不亦美乎!一般大司祭必須逐日為己為人、獻贖罪之祭;至耶穌則己既無罪可贖即眾人之罪、彼亦已獻身以為之贖、一勞而永逸矣。蓋律法所立之大司祭、皆屬荏弱之人;而後來誓言所立者、則為永生至善之聖子也。
  • 哥林多前書 15:2
    爾能恪守福音、如吾所傳、則蒙救也必矣。若是而不蒙救者、其惟所信者妄歟?
  • 希伯來書 9:22-28
    吾人即曰一切器皿什物依法必藉血以淨、亦非過言。是故欲求罪孽之赦、除流血外、其道末由。夫以天上事物之影像、尚須以此等儀式滌而淨之、是知天上事物之本體、宜用更妙之祭獻而聖之矣。蓋基督所入者、非一人手所倣造之聖所;彼實已直達天廷、且為吾人之故、而仰謁天顏矣。彼亦無須迭次自獻、如通常大司祭之必須歲攜不屬自身之血、以進閟帷也。不然、創世以來基督之受苦難、將不勝其頻繁矣。實則在茲季世,基督方始降世、自作一勞永逸之祭獻、以除免世罪耳。夫人生祇有一死、而死後必有審判;故基督既一度為除眾人之罪而捨生、亦將為其信徒重臨於世、非再贖罪、乃為之超渡也。
  • 以西結書 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