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圣经版本
设置
显示节号
显示标题
显示脚注
逐节分段
亞伯拉罕做因信稱義的表樣
1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6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他說: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
這人是有福的!
8主不算為有罪的,
這人是有福的!」
9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做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又做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4:15 或作: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哪裡就沒有過犯。
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亞伯拉罕為眾信者之祖
現代標點和合本©
版權所有 © 2011 全球聖經促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