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第13章
服從掌權者
1人人都要服從在上掌權者,因為除非由 神指派,否則就沒有掌權的;現有的掌權者都由 神指派。
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違抗 神的指令;違抗的人必自招刑罰。
3執政者不是要使行善的畏懼,而是要使作惡的畏懼。你想不畏懼掌權的嗎?只要行善,就會得到他的稱讚,
4因為他是 神的僕人,對你有益。但你如果作惡,就應該畏懼,因為他不是枉然佩劍的。他是 神的僕人,負責執行懲罰,使震怒臨到作惡的人。
5所以,你們必須服從,不單是因為畏懼 神的震怒,也是為了良心。
6你們繳納稅貢,也是為了這個緣故,因為掌權者是 神的聖僕,專責處理這事。
7你們要向每個人還清所欠的—該向誰納稅,就向誰納稅;該向誰繳費,就向誰繳費;該敬畏誰,就敬畏誰;該尊敬誰,就尊敬誰。
愛是律法的成全
8對任何人都不要虧欠甚麼,只是要彼此相愛如同欠債,因為愛人者已經成全了律法。
9“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心”,以及無論甚麼別的誡命,都總括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了。
10愛不會做損害人的事,所以愛是律法的成全。
穿上主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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