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5:1 - 耶和華在西奈山對摩西說:
  • 利未記 25:13 - “在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回自己的產業。
  • 民數記 28:1 -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 民數記 28:2 -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我的食物供物,作為我喜悅的馨香禮物,你們務要在指定的時候獻給我。’
  • 民數記 28:3 - 又要對他們說:‘以下是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禮物:完好的一歲公綿羊羔,每天兩隻,是恆常要獻的燔祭。
  • 民數記 28:4 - 一隻綿羊羔你要在早晨獻,第二隻綿羊羔你要在黃昏的時候獻。
  • 民數記 28:5 - 又要用十分之一伊法上等粗粒小麥粉與四分之一欣榨成的油調勻作素祭。
  • 民數記 28:6 - 這是恆常要獻的燔祭,在西奈山規定,作為耶和華喜悅的馨香禮物。
  • 民數記 28:7 - 還要用四分之一欣的酒作澆獻,和一隻綿羊羔一同獻上;你要在聖所中把酒澆獻給耶和華。
  • 民數記 28:8 - 黃昏的時候,你要獻另一隻綿羊羔,要像早晨那樣同獻素祭和澆酒祭,作為耶和華喜悅的馨香禮物。
  • 民數記 28:9 - “‘在安息日,要獻兩隻完好的一歲公綿羊羔,又要獻調油的十分之二伊法上等粗粒小麥粉作素祭,還有同獻的澆酒祭。
  • 民數記 28:10 - 這是每個安息日的燔祭,在恆常要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以外。
  • 民數記 28:11 - “‘每月的第一日,你們要把燔祭獻給耶和華:兩頭青壯公牛、一隻公綿羊、七隻完好的一歲公綿羊羔。
  • 民數記 28:12 - 每獻一頭公牛,要同獻調油的十分之三伊法上等粗粒小麥粉作素祭;每獻一隻公綿羊,要同獻調油的十分之二伊法上等粗粒小麥粉作素祭;
  • 民數記 28:13 - 每獻一隻公綿羊羔,要同獻調油的十分之一伊法上等粗粒小麥粉作素祭。這是有可喜悅的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 民數記 28:14 - 還有澆酒祭:每獻一頭公牛,要同獻半欣的酒;每獻一隻公綿羊,要同獻三分之一欣的酒;每獻一隻公綿羊羔,要同獻四分之一欣的酒。這是每一個新月的燔祭,一年之中每個月都要這樣做。
  • 民數記 28:15 - 除了恆常要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給耶和華。
  • 民數記 28:16 - “‘一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 民數記 28:17 - 這個月十五日是節期,你們要吃無酵餅七天。
  • 民數記 28:18 - 第一天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
  • 民數記 28:19 - 你們要獻禮物給耶和華作燔祭:兩頭青壯公牛、一隻公綿羊,以及七隻你們認為是完好的一歲公綿羊羔。
  • 民數記 28:20 - 同獻的素祭,是調油的上等粗粒小麥粉:每頭公牛十分之三伊法;每隻公綿羊十分之二伊法;
  • 民數記 28:21 - 那七隻公綿羊羔每隻十分之一伊法;
  • 民數記 28:22 - 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 民數記 28:23 - 除了早晨的燔祭,就是恆常要獻的燔祭,你們也要把這些獻上。
  • 民數記 28:24 - 一連七天,你們每天都要獻上這樣的祭物,是給耶和華作食物的禮物,有可喜悅的馨香,在恆常要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以外。
  • 民數記 28:25 - 第七天你們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
  • 民數記 28:26 - “‘在首批收成日,即七七節,你們把新素祭獻給耶和華的時候,你們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
  • 民數記 28:27 - 你們要把燔祭作可喜悅的馨香獻給耶和華:兩頭青壯公牛、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綿羊羔。
  • 民數記 28:28 - 同獻的素祭,是調油的上等粗粒小麥粉:每頭公牛十分之三伊法;每隻公綿羊十分之二伊法;
  • 民數記 28:29 - 那七隻公綿羊羔每隻十分之一伊法;
  • 利未記 23:1 -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 利未記 23:2 -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耶和華指定的節期,你們要宣告為聖會—以下就是我指定的節期。
  • 利未記 23:3 - “六天可以工作,但第七天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要有聖會;甚麼工作,你們都不可做;這天是歸耶和華的安息日,你們住在任何地方都要守。
  • 利未記 23:4 - “以下是耶和華指定的節期,你們在這些指定的日期要召集聖會。
  • 利未記 23:5 - “一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 利未記 23:6 - 這個月十五日是耶和華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天。
  • 利未記 23:7 - 第一天你們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8 - 這七天,你們要每天獻禮物給耶和華;第七天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9 -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 利未記 23:10 -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那片土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把你們收割的第一捆帶到祭司那裡。
  • 利未記 23:11 -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舉起這一捆,使你們蒙悅納;祭司要在那個安息日的次日舉獻。
  • 利未記 23:12 - 你們舉獻禾捆那天,要取一隻一歲完好的公綿羊羔作燔祭,獻給耶和華。
  • 利未記 23:13 - 同獻的素祭,是十分之二伊法調油的上等粗粒小麥粉,獻給耶和華作禮物,有他喜悅的馨香;同獻的澆酒祭,是四分之一欣葡萄酒。
  • 利未記 23:14 - 餅、烘過的麥穗、新穗,你們都不可吃,直到那一天,你們把你們 神的供物帶來之後,才可以吃。這是永遠的規定,你們世世代代住在任何地方,都要遵守。
  • 利未記 23:15 - “你們要從那個安息日的次日,就是帶禾捆來作舉獻物的那天起,數七個星期,必須是完整的七個星期;
  • 利未記 23:16 - 你們要數到七個星期後的次日,共計五十天;那天你們要獻新的素祭給耶和華。
  • 利未記 23:17 - 要從你們的住處帶兩個餅來作舉獻物;要用十分之二伊法上等粗粒小麥粉,加酵烤成,作為首批收成,獻給耶和華。
  • 利未記 23:18 - 除了這餅,你們還要獻七隻完好的一歲綿羊羔、一頭青壯的公牛、兩隻公綿羊作燔祭,獻給耶和華;還有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這是耶和華喜悅的馨香禮物。
  • 利未記 23:19 - 你們又要用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公綿羊羔作平安祭。
  • 利未記 23:20 - 祭司除了要舉起首批收成的餅,還要把這兩隻公綿羊羔在耶和華面前舉起,作舉獻物,這些是耶和華的聖物,歸給祭司。
  • 利未記 23:21 - 就在這一天,你們要宣告,你們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這是永遠的規定,你們住在任何地方,世世代代都要遵守。
  • 利未記 23:22 - “收割你們那片土地的莊稼時,你不可連田邊的穀物也割盡,你收割時遺落的,也不可拾取,都要留給窮人和寄居者;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利未記 23:23 -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 利未記 23:24 -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七月一日,你們要安息,要吹響號角作提醒,要有聖會。
  • 利未記 23:25 - 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你們要獻禮物給耶和華。”
  • 利未記 23:26 -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 利未記 23:27 - “留意,這七月的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有聖會,要苦待自己,並且獻禮物給耶和華。
  • 利未記 23:28 - 這一天,甚麼工作,你們都不可做,因為這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為你們贖罪。
  • 利未記 23:29 - 的確,這一天,任何人不苦待自己,都要從人民中剪除。
  • 利未記 23:30 - 這一天,任何人做任何工作,我都必把那人從他自己的族人中消滅。
  • 利未記 23:31 - 甚麼工作,你們都不可做。這是永遠的規定,你們世世代代住在任何地方,都要遵守。
  • 利未記 23:32 - 這是你們完全安息的安息日,你們也要苦待自己;從本月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你們的安息日。”
  • 利未記 23:33 -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 利未記 23:34 -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這七月的十五日是屬於耶和華的住棚節,持續七天。
  • 利未記 23:35 - 第一天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36 - 七天,你們都要獻禮物給耶和華;第八天,你們要有聖會,要獻禮物給耶和華,這是特別集會,甚麼勞碌的工作,你們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37 - “以上是耶和華指定的節期,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獻禮物給耶和華,就是燔祭、素祭、祭物、澆酒祭,按每個日子的規定而獻。
  • 利未記 23:38 - 此外,還有耶和華的安息日,還有你們的獻呈、你們的一切還願祭、你們的一切甘心祭,這些是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
  • 利未記 23:39 - “留意,七月十五日,你們收藏了那地的出產以後,要慶祝耶和華的節期七天;第一天要安息,第八天也要安息。
  • 利未記 23:40 - 第一天,你們要為自己拿佳美樹木的果實、棕棗樹枝、多葉樹木的樹枝、溪邊的柳樹枝,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歡樂七天。
  • 利未記 23:41 - 你們要慶祝耶和華的這個節期,每年七天;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規定;要在七月慶祝這個節期。
  • 利未記 23:42 - 你們要在棚裡住七天,所有以色列本族人都要住在棚子裡,
  • 利未記 23:43 -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經使他們住在棚子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利未記 23:44 - 於是,摩西把耶和華指定的節期告訴了以色列人。
  • 歌羅西書 2:16 - 所以不要讓人在飲食、節期、新月節、安息日等事上評斷你們,
  • 歌羅西書 2:17 - 這些不過是將來事物的影子,實體卻屬於基督。
  • 羅馬書 14:5 - 有人認為這一天比那一天好,也有人認為每天都一樣;每個人都要確信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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