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4:27 - “住在你各城裡的利未人,你不可遺棄他,因為他沒有跟你一起分得產業。
  • 申命記 14:28 - “每三年的最後一年,你要把那一年收成的十分之一全部取出來,存放在你的城裡;
  • 申命記 14:29 - 這樣,利未人—他沒有跟你一起分得產業,以及在你城裡的寄居者和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就會在你手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
  • 歷代志下 31:4 - 王吩咐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民,要把祭司和利未人應得的份額給他們,好讓他們專心執行耶和華的律法。
  • 歷代志下 31:5 - 這命令一發布,以色列人就送來很多首份的穀物、新酒、新油和蜜,以及田間的各種出產,又把各種物品的十分之一,成批送來。
  • 歷代志下 31:6 - 住在猶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也送來牛羊的十分之一,以及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他們的 神之聖物的十分之一,成堆成堆地放置。
  • 歷代志下 31:7 - 從三月開始堆放,到七月才完畢。
  • 歷代志下 31:8 - 希西家和領袖們前來看見這些堆放的物品,就稱頌耶和華,並祝福耶和華的子民以色列。
  • 歷代志下 31:9 - 希西家向祭司和利未人詢問這些堆放的物品時,
  • 歷代志下 31:10 - 撒督的後代亞撒利雅大祭司回答他,說:“自從人民把供物送進耶和華的殿以來,我們就可以吃飽,並且還有很多餘剩的。因為耶和華賜福給他的子民,所以餘剩的才這樣豐盛。”
  • 歷代志下 31:11 - 希西家吩咐人在耶和華的殿裡預備儲藏室,他們就預備了。
  • 歷代志下 31:12 - 他們忠心地把供物、各種物品的十分之一和分別為聖之物,都搬進儲藏室裡。利未人歌楠雅總管這些物品,他的兄弟示每作副總管。
  • 歷代志下 31:13 - 耶希列、亞撒細雅、拿哈、亞撒黑、耶利摩、約撒拔、以利業、伊斯瑪基雅、瑪哈、比拿雅在歌楠雅和他的兄弟示每手下,負責監督工作,並由希西家王和 神的殿的總管亞撒利雅委派。
  • 歷代志下 31:14 - 看守東門的利未人音拿的兒子可利,掌管自願獻給 神的禮物,負責分發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和至聖之物。
  • 歷代志下 31:15 - 在他手下忠心辦事的有伊甸、明雅明、耶書亞、示瑪雅、亞瑪利雅和示迦尼雅,在祭司的各城裡,按著班次,不分年齡,把供物分發給他們的親族。
  • 歷代志下 31:16 - 此外,按著家譜,三十歲及以上的男子,凡是每天按著班次、照著職責進耶和華的殿供職的人,都各分得一份。
  • 歷代志下 31:17 - 又分發給按著家族登記在家譜上的祭司,也按著班次、照著職責分發給二十歲及以上的利未人;
  • 歷代志下 31:18 - 並按照家譜的登記,分發給他們全體的小孩、妻子和兒女,因為他們忠心地使自己分別為聖;
  • 歷代志下 31:19 - 又分給住在各城郊野的亞倫子孫,就是那些祭司。有指名委任的人把應得的份額分發給祭司中所有的男子,和所有登記在家譜上的利未人。
  • 歷代志下 31:20 - 希西家在猶大全境都這樣做,他在耶和華他的 神面前做良善、正直和忠心的事。
  • 歷代志下 31:21 - 所有他經辦的事,無論是 神的殿的侍奉,還是遵行律法和誡命,他都尋求他的 神。由於他盡心去做,所以一切順利。
  • 歷代志下 11:13 - 全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都從各地來歸向羅波安。
  • 歷代志下 11:14 - 利未人放棄他們的郊野和產業,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因為耶羅波安和他的兒子排斥他們,不准他們做祭司侍奉耶和華。
  • 尼希米記 10:34 - 我們每個家族—包括祭司、利未人和人民—都抽籤,決定誰在每年指定的時間把供獻的木柴帶到我們 神的殿,好照著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 神的祭壇上;
  • 尼希米記 10:35 - 又要每年把我們土地的首批收成,以及所有樹木上首批收成的所有果子,都帶到耶和華的殿;
  • 尼希米記 10:36 - 又要照著律法上所寫的,把我們頭胎的兒子和牲畜,以及我們頭胎的牛和羊,都帶到我們 神的殿裡,交給在我們 神的殿中供職的祭司;
  • 尼希米記 10:37 - 也要把我們麵糰的首份、奉獻物、各樣樹木上的果子、新酒和新油,都帶來給祭司,交到我們 神的殿的庫房;也要把我們土地出產的十分之一給利未人,利未人可以在我們所有城鎮的耕地中收取十分之一。
  • 尼希米記 10:38 - 利未人收取十分之一的時候,要有亞倫子孫中的祭司與利未人在一起;利未人要從這十分之一中,獻上十分之一到我們 神的殿,交到庫房的儲藏室。
  • 尼希米記 10:39 - 因為以色列人和利未人的子孫要把穀物、新酒和新油作為奉獻物帶到庫房,在那裡有聖所的器物,以及供職的祭司、門衛和歌手。我們決不會忽略我們 神的殿。
  • 哥林多前書 9:10 - 這難道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當然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應該懷著希望去耕種,碾禾的也應該懷著分享收成的希望去碾禾。
  • 哥林多前書 9:11 - 我們既然在你們中間撒播了屬靈的種子,如果要從你們那裡收取一些物質的供應,這算是過分嗎?
  • 哥林多前書 9:12 - 如果別人在你們身上分享這權利,我們豈不更可以分享嗎? 然而我們沒有使用過這權利,反而凡事容忍,免得使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
  • 哥林多前書 9:13 - 難道你們不知道嗎?在聖殿供職的就吃殿裡的東西;侍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祭物。
  • 哥林多前書 9:14 - 主也曾經這樣吩咐,叫傳福音的人靠福音為生。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