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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命與新生活
1然則吾人果持何說?將謂流連罪中、以希恩寵之發揚乎?無是理也!
2夫吾人於罪既已心死、其尚能依罪而生乎?
3豈不知凡受洗而歸耶穌基督者、其故我乃因受洗而與之同死6:3 「因受洗而與之同死」古代洗禮沉於水而後出。沉者、像徵耶穌之死及其葬也。故受洗者、受洗禮之聖寵、與耶穌同生於超性之神生。即所謂死於罪惡之舊生、而生於聖寵之新生也。乎?
4既因受洗而與之同死、亦即與之同葬矣。既與之同葬、乃亦與之同被天父之恩光、而自死中復活。於是吾人所現有者、乃為煥然一新之生命。
5蓋吾人既克肖其死、亦宜克肖其復活也。
6應知吾人之故我、已與之同釘於十字架上;於是罪孽之身、已蕩然毀滅、而吾人不復為罪孽之奴矣。
7無他、死者已脫乎罪之羈絆故也。
8顧吾人既與基督同死亦必與之同生;此則吾人所深信而不疑者。
9且知基督既自死者中復活、則斷無復死之理、而死亦不復能為之主矣。
10其死也乃一時為贖罪而死;其生也則永久為天主而生。
11是故爾等亦當思所以仰體耶穌基督、死於罪而活於天主。
12毋使罪孽乘權於爾必死之肉身、以致縱情恣慾;
13亦毋將爾四肢百體、獻之於罪、以作不義之器。務須獻身於天主、一若新自死中復活也者;如是則爾之四肢百體、乃成為昭事天主之義器、
14且罪亦不能為爾之主矣。無他、爾不隸於法而隸於恩故耳。6:14 「爾不隸於法、而隸於恩故耳。」不隸於法、謂不隸於摩西之律法也。隸於恩、謂隸於耶穌之救恩也。
15雖然、吾人既不隸於法而隸於恩矣、將恃恩而重蹈罪孽乎?無是理也!
16豈不知爾向誰氏心悅誠服、而自獻為僕、即為誰氏之僕、應惟其命是從。將從罪以致死乎?抑從善以成義乎?
17然而賴天主洪恩爾等嚮雖為罪之僕、今已心悅誠服、以就脫爾於罪之教範、
18既脫於罪、則為正義之僕矣。
19今爾等靈修未深、請以庸言明之。正如爾等曩日曾以爾之四肢百體、為邪淫不法之僕、以滋罪惡;今望爾等以四肢百體、為正義之僕、以登聖域也。
20蓋當爾為罪之僕、於正義則漫無約束。
21試一思之、爾昔日所行、今日所恥之種切、於爾究有何益?死亡為其必然之結果!
22今既從罪中解放、而獲自由、且為天主之僕矣、則應勉結聖德之果、而止於永生。
23蓋罪孽之果報為死、而天主之恩賜、則因耶穌基督而獲永生是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