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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有罪
1然則猶太人受何特恩、割禮更有何益?
2曰:所受之恩、不勝縷述、而其最著者、厥為天主以聖言託付其手也。
3其中縱有負此託付者、亦無礙宏旨。人之不誠、豈能廢天主之至誠乎?
4無是理也!即使眾人皆偽、亦不能改天主之真。經云:『主言惟正、睿斷實公、』斯之謂也。3:4 聖詠第五十一首第八節、及第一百一十六首第十一節。
5曰:若人之不義、適足彰天主之義、則就人情言之、吾將何說、豈主之譴怒為不義乎?
6曰:惡、是何言!天主而不義、將何以審判世界?
7曰:今夫天主之真、既賴吾人之偽、而發揚光大、則吾之被判為罪人、不亦枉乎?
8曰:是不啻3:8 編註:「啻」影像本不清晰謂吾人當種惡因、以求善果、有是理乎?然誣吾儕持此說者、實大有人在;吾知此輩必受審判也。
9然則吾人視他族果無所勝乎?實無所勝也!蓋無論猶太人與希臘人、其為罪人則一也。此為吾儕向所主張者;
10正如經云:『茫茫寰海裏、竟無一介仁;3:10 聖詠第十四首第一節至第三節、及第五首第十節。第三十六首及第一百四十首。亦有如是之思想。
11亦無智慧子想與主相親。
12紛紛入歧途、溷濁如垢塵; 欲求為善者、舉世無一人。』
13又云:『舌端弄詭譎、咽喉如荒墓; 唇內藏辛螫、
14口中含咒詛;
15流血逞捷足、
16殘虐鋪其路;
17心昧和平道、
18目無造化主。』
19夫法之所言、所以昭示法內之人、亦所以塞夫人之口、而使舉世皆服罪於天主之前也。
20蓋徒恃遵行律法、無人能稱義於天主之前;惟因法而知罪耳。3:20 聖詠第一百四十三首第二節。
21今天主之正義、初不因法而彰;法與先知、不過為斯義之佐證。
22天主之正義、惟憑信仰耶穌基督、而加於篤信者之身;無偏無倚、一視同仁。
23舉世莫非罪人、固未有能懷天主之明德3:23 「天主之明德」原文直譯如獻縣新經全集云『天主的光榮。』「明德」謂天主之聖寵、人依之而彰明天主之聖善、以歸榮於主也。者也。
24故人之稱義、惟憑耶穌基督之救贖;此實天主之慈恩、不勞而獲者也。
25蓋天主使耶穌為贖罪而犧牲、俾信賴其聖血者得蒙赦宥、亦所以彰其正義耳。吾人賴天主之寬容、宿罪全銷、重負頓釋。
26於是天主之正義、昌明於斯世。是天主使吾人信耶穌而成義、亦所以自彰其義也。
27然則吾人復何所誇?實無所誇也。尚憑何法?其憑事功之法乎?非也!乃憑立信之法耳。
28蓋人惟憑信德而稱義、初無與於法內之事功;此吾所深信不疑者也。
29夫天主豈僅猶太人之天主、而非列邦之天主乎?固亦列邦之天主也。
30蓋天主惟一;其稱受割者為義、以信德;其稱未割者為義、亦以信德。
31然則吾人以信德而廢律法乎?是又不然!此正吾人所以成全律法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