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與社會
1所有的人13:1 人——原文直譯「靈魂」。都當服從在上掌權的,因為沒有一個掌權的不是出於神。所有掌權的,都是由神所指定的。
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違抗神所設立的;違抗的人,就自招懲罰。
3事實上,對良善的行為,掌權者並不是可怕的;而對邪惡的行為,他才是可怕的。那麼,你想要不懼怕掌權的,就應當做良善的事。這樣,你就會得到他的稱讚。
4要知道,他是神的僕役,對你是有益處的。但你如果作惡,就該懼怕,因為他不是毫無理由的佩帶刀劍。他是神的僕役,是報應者,使震怒臨到作惡的人。
5因此,你們必須服從,不僅是為了震怒的緣故,也是為了良心。
6其實你們納稅,也是為了這緣故;因為他們是神的僕役,正是為此專心服事。
7每個人所當得的,你們都要給他:當得稅的,就給他稅;當得捐的,就給他捐;當受敬畏的,就敬畏他;當受尊敬的,就尊敬他。
愛鄰如己
8你們對任何人都不要虧欠什麼;唯有在彼此相愛的事上,要常以為虧欠。實際上,愛別人的,就成全了律法。
9這是因為,那「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13:9 有古抄本附「不可做偽證,」。不可貪心」13:9 《出埃及記》20:13-17;《申命記》5:17-21。的誡命,或是別的什麼誡命,都包含在「要愛鄰如己」13:9 《利未記》19:18。這一句話裡了。
10愛是對鄰人不做惡事,因此愛是成全律法的。
效法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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