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經文:申命記15章1-11節
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申命記15章4-5節
某間教會花了一筆錢買了一個尖塔置於教堂建築的屋頂。許多會友質疑:這算是善用上帝所賜的資源嗎?為什麼不拿那些錢去幫助窮人呢?牧師解釋說,這筆錢是一些會友奉獻的,購置尖塔是這些奉獻者的意願。他還引用耶穌的話說:“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約翰福音12章8節)
但這位牧師很快就為他輕率、斷章取義的言論道歉,這不禁讓我思考:耶穌是在什麼情況下說了這番話?在耶穌受難的六天前,有一個婦女用昂貴的香膏膏抹耶穌的腳。門徒對此嗤之以鼻,並質問為何不賣掉香膏來幫助窮人。耶穌引用申命記15章11節的意思,回答說:“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翰福音12章8節)
耶穌經常引用申命記,所以祂知道這句話的前面說什麼:“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於你”(申命記15章4-5節)。或許這也是耶穌訓斥門徒的另一個原因。許多窮人的存在,是因為以色列民沒有聽從上帝的命令。而耶穌是自始至終完全順服上帝的真以色列人,當耶穌被膏抹、被尊崇時,門徒卻以窮人來分散大家的注意力。
我們無需在愛耶穌和愛窮人之間做選擇。我們會因愛耶穌而愛人,而越愛耶穌越能激勵我們竭力去愛他人。
你要如何幫助那些困苦窮乏的人?
耶穌的生命和教導如何激勵你
向他們伸出援手?
親愛的耶穌,祢是何等榮美,
配得我所有的讚美。
靈糧透視
在公元前一世紀,猶太人用“債權轉讓”(prozbul)的方式,將借給別人的款項轉交給某個機構或銀行,藉此規避舊約律法要他們免除別人欠他們的債務(申命記15章)。如此一來,富有的猶太人就會願意繼續借錢給窮人,因他們仍能收回先前借出的款項。
在新約,耶穌有許多教導是與金錢有關,祂鼓勵門徒活出徹底改變的生命:“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路加福音6章35節)。當我們愛基督,祂會幫助我們去愛那些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