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無名的捨己者
關於捨己,約翰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三卷中提到:「我們不屬於自己」(Nostri non sumus…)…「我們屬於上帝」(Dei sumus…)。加爾文認為作為天父的兒女,不該依從自己的理性、意志或肉體利益來安排人生,乃應專注在父神的旨意。生命的每一部份都應該以祂為目標而進發。這樣的一個人,最配得上為神兒女的名份,但還需要一個自己的名字嗎?
經文:出埃及記一15–21
15埃及王又對希伯來的接生婆,一個名叫施弗拉,另一個名叫普阿的說:16「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接生,臨盆的時候要注意,若是男的,就把他殺了,若是女的,就讓她活。」17但是接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去做,卻讓男孩活着。18埃及王召了接生婆來,對她們說:「你們為甚麼做這事,讓男孩活着呢?」19接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健壯,接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20神恩待接生婆;以色列人增多起來,極其強盛。21接生婆因為敬畏神,神就叫她們成立家室。22法老吩咐他的眾百姓說:「把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讓所有的女孩存活。」
出埃及記一1–7節重複列出雅各的子孫,承接創世記第五十章,並強調以色列人在埃及「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滿了那地」。出一8:「有一個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興起,統治埃及。」但聖經並沒有明確交代「多久」的時間有此王出現,從文學結構來看,這是一個時間跳躍,從約瑟一代的恩惠與安置,簡單介紹中間以色列人口增長,轉到後來一個完全不認識、也不承認約瑟功勞的新政權。轉折點是「新政權」與「以色列人口增多」的衝撞。原本人口多對於一個國家是有幫助的,但因為「恐懼」及「不信任」,令新王產生恨而動殺機。出一9–10:「看哪,以色列人的百姓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來吧,讓我們機巧地待他們,恐怕他們增多起來……」這裏清楚表達了人口增多引起的威脅感。
以色列人口眾多其實是神的應許一步一步的實現。以色列人能夠看到這個賜福,新王卻不承認這是神的旨意,而以人的計謀去壓制,發出殺嬰令。希伯來兩個助產士收到新王指示要當殺手的命令,有平安及信心,原因是她們都敬畏神。兩位助產士名字為施弗拉及普阿,但是她倆的名字出現過一次之後,在此章聖經就以她們的工作職銜「接生婆」作為稱呼,敢問有多少人談到「希伯來接生婆」會記起她們的名字?為何作者會這樣描述?或許作者在這個情景中想讀者特別留意她倆的職業。相比起新法老王,兩位助產士對於那個惡法──如果是男的嬰孩要被殺死,如果是女的就可以存留,身為「助產士」,她們沒感到驚恐,以一個說法保存了男嬰孩的生命,在整個過程中平安渡過,顯示出不信法老,堅定信神,因為她倆都敬畏神,與新王形成很大的對比。
神不喜悅我們說謊,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助產士知道生命是屬於神,不可以被人隨意奪去,因此在那個時刻,她們說了不完全的真話。經文沒有詳述助產士後來有沒有為此舉動而向神認罪悔改,但出一20節暗示她們是有的,並且得到上帝的原諒。
這段經文以兩位「助產士」與法老做一個很大的對比,助產士怕神多過人,而法老則相反。助產士不單舍已聽命於神,更可能因為不聽命於法老而捨命!「助產士」是怕神因此而順服神;法老怕人,因此而順服自己的惡念。
在二戰納粹德國佔領丹麥期間,德軍計劃大規模逮捕丹麥猶太人並送往集中營。然而,1943年10月初,消息意外泄露出來。短短數日內,成千上萬的普通丹麥人包括漁夫、護士、老師、鄰居,冒着被德軍處決的危險,將約7000名猶太人偷偷帶到海岸,用小漁船把他們送往中立的瑞典。在二戰期間,丹麥人絕大部份名義上是基督徒,在參與救援時,有的是因為宗教信仰,也有人是因人道立場,但無論如何,在這些勇敢的人中,絕大多數名字從未在歷史書中被記錄。他們不是政要、不是將軍,而是日常生活中的「無名氏」。參與其中的基督徒為何要冒險?相信他們都因為決意要順服聖經的教導。力量從神而來,可以勝過任何的威脅。
我們是否順服神?當神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用我們的職分作工,但到最後沒有人記得我們的名字,我們會有甚麼感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