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之喻
1稅吏罪人群趨耶穌聆訓、
2經生與法利塞人竊議其接納罪人、且與同席、
3耶穌設喻以曉之曰:
4『人有百羊、而亡其一、焉有不暫留其九十九於野、而覓其所亡、期在必獲者乎?
5既獲、則忻然肩之而歸、
6召其鄰友曰:「亡羊已獲、胥其與吾同樂。」
7故予語爾、一罪人回頭、其慰悅天心、有逾於九十九善人之無庸悔改者焉。15:7 「罪人回頭、其慰悅天心、有逾於九十九善人之無庸悔改者焉。」此言謂一罪人之歸正、天上神使之喜樂、有逾於見善人之行善也。人之心理亦如是、家中有病人而獲愈、家人之喜樂、亦逾於見無病者之享健康也。故耶穌此言、非謂罪人回頭、其功大於善人之無庸悔改者;特言罪人回頭,天心甚慰悅耳。
11又曰:『某翁有二子、
12季謂父曰:「父、請以兒應承之產、提前見畀、」父乃為二子析產。
13無何、季挾貲離家、遠遊異域、荒淫無度、
14揮霍迨盡。值彼方大飢、貧不聊生、
15乃往投一土人、奉遣牧豕於田。
16此時、欲以群豕所食荳莢充飢、亦不可得、
17因自反曰:「父家多少傭工、皆得飽食而有餘、而吾將為他鄉之餓殍矣、
18吾其急起歸家、而稟父曰:「父乎、兒獲罪於天、有忝所生、
19今而後、不堪稱為爾子、待我如傭、足矣。」
20乃起而歸父、相距尚遙、父已瞥見、頓觸慈心、趨而迓之、抱其頸而吻焉。
21子曰:「父乎、兒獲罪於天、有忝所生、而今而後、不堪稱為爾子矣。」
22父謂僕曰:「亟取錦衣衣之、加環於指、置履其足、
23牽一肥犢宰之、將設筵而慶焉
24蓋吾兒死而復生、失而復得矣。」
25方宴、長子自田間歸、將及門、聞歌舞聲、
26乃喚一僕詢故、
27僕曰:「汝弟返矣、」乃父以其無恙而歸、為宰一肥犢。
28長子意頗忿忿、不欲入、父乃出而勸之、
29長子曰:「兒事父有年、未嘗有違、父向未賜兒一羔、與朋儕共讌。
30而此子狎妓耗財、返則宰肥犢以享之!」
31父曰:「兒乎、汝常與予偕、予之所有、皆汝之所有也。15:31 「汝常與予偕;予之所有、皆汝之所有也。」善人之福分、在能與天主同處、能以天主之所有為己之所有。此福超過世上萬福、而為人生之宗向也。然善者間有不察、偶見罪人回頭優渥主恩、頓生疑忌、則其人於超性生活、尚未深入堂奧也。汝弟則死而復生、失而復得、故宜歡忻鼓舞、而慶祝之。」』
WU Ching-hsiung, Wenli New Testament & Psalms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49 (Psalms in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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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經熊文理《新經全集》、《聖詠譯義初稿》屬共有領域。原著1949年出版(《聖詠譯義初稿》194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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