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牲宜獻血於幕前之祭臺
1主諭摩西曰、
2爾告亞倫與其子並一切以色列人云、主如是命曰、
3凡以色列族中之人、宰牛、或宰綿羊山羊、無論宰於營內營外、
4不奉至會幕門、在主之居所前獻於主者、此人即為行殺戮有流血之罪、必滅絕於民中、
5欲以色列人、將其在田野所宰之犧牲、攜至會幕門奉於主、授於祭司、獻於主為平安祭、
6祭司灑血於會幕門前主之祭臺上、焚脂為馨香獻於主、
禁祭鬼魔
禁食血
10凡以色列族中之人、或寄居其中之外邦客旅、若食血、我必震怒、罰其人滅絕於民中、
11因活物活物或作身之生命在血中、我賜爾灑於祭臺、可為爾生命贖罪、因生命在血中、故血可為生命贖罪也、或作蓋血所以贖罪者乃所蘊之生命也
12故我諭以色列人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寄居爾中之外邦客旅、亦不可食血、
13凡以色列族中之人、或寄居其中之外邦客旅、獵獲可食之禽獸、宰之當以土掩其血、
14凡活物之生命、皆在血中、故我諭以色列人曰、凡活物之血毋食、凡活物之血即其生命、凡食之者必見滅絕、
禁食自斃與獸噬者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