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貌取人
1我的弟兄姊妹,你們既然信了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以貌取人。
2比方說,一個手戴金飾、衣著華麗的人來參加你們的聚會,一個衣衫襤褸的人也來參加,
3你們就看重那衣著華麗的,對他說:「請上座。」卻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邊。」或「坐在我的腳凳邊。」
4你們這樣做難道不是偏心待人,心懷惡意地判斷人嗎?
5我親愛的弟兄姊妹,請聽我說,上帝不是揀選了世上的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並承受祂應許賜給那些愛祂之人的國度嗎?
6你們反倒侮辱窮人。難道欺壓你們、抓你們上法庭的不是那些有錢人嗎?
7不正是他們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嗎?
9你們如果以貌取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違法者。
10人遵守律法,就要全部遵守,他只要觸犯律法中的一條,就等於干犯了全部,
12既然你們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應該按律法行事為人。
13因為不憐憫人的會受到無情的審判,但憐憫勝過審判。
信心和行為
14我的弟兄姊妹,如果有人自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用呢?這種信心能夠救他嗎?
15如果有弟兄姊妹缺衣少食,
16你們只是對他們說:「安心走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這有什麼用呢?
17因此,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20愚蠢的人啊,你們不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毫無用處嗎?
21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把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的時候,難道不是因行為被稱為義人嗎?
22可見他的信心和行為相稱,而且信心要有行為才是完全的。
24可見人被稱為義人是因行為,並非單因信心。
25還有妓女喇合,她收留使者,把他們藏在家裡,又送他們從別的路逃生,不也是因行為被稱為義人嗎?
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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