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救主為祭司循麥基洗德之等次
1此麥基洗德、即撒冷之王、又為至上天主之祭司、昔亞伯拉罕、戰敗諸王旋歸之時、麥基洗德迓之、為之祝福、
2亞伯拉罕以所有者、什取一以供之、其名譯即義之王、又稱撒冷之王、譯即平康之王、
3彼無父母、無譜系、無生之始、無壽之終、乃如天主之子、永為祭司、
4爾試思之、祖亞伯拉罕、以所獲者什取一以供之、則其人之尊貴何如、
5利未子孫之得祭司職者、雖與民皆為亞伯拉罕之裔、同為兄弟、仍奉律法之命、以民之物、什取其一、
6麥基洗德雖不屬利未之族、猶於亞伯拉罕之物、什取其一、且為蒙應許者祝福、
7自來位尊者、必為位卑者祝福、此不可駁之理也、
8當受什一者、皆將死之人、惟受什一之麥基洗德、經證之云、彼乃生也、原文作於此受什一者皆將死之人惟於彼受什一者經證之云彼乃生也
9受什一之利未人、亦可謂同亞伯拉罕什取其一、以供麥基洗德、
10蓋麥基洗德迓祖亞伯拉罕時、利未已在祖體中、
救主祭司之職自大於亞倫祭司之職
11昔民受律法、即在利未子孫得祭司職之時、若賴此祭司之職、能得成全、何用別設一祭司、循麥基洗德之等次、而不循亞倫之等次乎、又作人若賴利未子孫所得祭司之職能得成全何須別設一祭司循麥基洗德之等次而非循亞倫之等次乎民所受之律法與此祭司之職實有關係
12祭司之職既易、則律法亦必易、
13蓋此言所指者、乃屬他支派、從無有人奉事於祭臺者、
14蓋明明我主由猶大支派出、此支派、摩西未嘗以祭司之職諭之、
15既云別設一祭司、彷彿麥基洗德、則祭司之職祭司之職或作律法必易、愈明也、
16彼立為祭司、非循世間世間原文作肉體之法、乃循永生之能、
17蓋天主云、原文作蓋其證云爾永為祭司、循麥基洗德之等次、
18前之法度、輕弱無益、故廢之、
19蓋律法無所成全、惟新賜更美之望、我儕賴以近於天主前、
20且耶穌為祭司非不以誓而立、
21利未人為祭司、皆不以誓而立、惟耶穌則以誓、蓋經指之云、主誓而不改、爾永為祭司、循麥基洗德之等次、
22如是、則耶穌為更美之約之中保、
23彼眾為祭司者、相繼甚多、因有死而不能常、
24惟耶穌原文作惟此既永存、故其祭司之職、亦永不更易、
25是以凡賴耶穌而至天主前者、耶穌能全救之、蓋彼恆存、為之祈禱、○
26如此大祭司、原為我儕所需、聖潔、無玷無垢、遠乎罪人、升天無上、
27不似彼大祭司、每日獻祭、先為己罪、後為民罪、蓋獻己為祭、一次而成為民罪獻祭之事矣、
28律法立懦弱之人為大祭司、律法後之誓言、則立永遠全備之子焉、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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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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