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十誡
(申5:7~21)
1 神吩咐以下這一切話,說:
2“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經把你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
3“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不可為自己做偶像,也不可做天上、地下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形象。
5不可跪拜它們,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惡我的,我必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到兒子,直到三四代。
6愛我和遵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的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8“要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9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工作。
10但第七日是耶和華你的 神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你的僕婢和牲畜,以及住在你城裡的寄居者,不可作任何的工。
11因為耶和華在六日之內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歇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安息日,定為聖日。
12“要孝敬父母,使你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地上得享長壽。
13“不可殺人。
14“不可姦淫。
15“不可偷盜。
16“不可作假證供陷害你的鄰舍。
17“不可貪愛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愛你鄰舍的妻子、僕婢、牛驢和他的任何東西。”
18全體人民都看見打雷、閃電、角聲和冒著煙的山;人民看見了,就顫抖,遠遠地站著。
19他們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吧,我們必定聽你的話,不可讓 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
20摩西回答人民:“不要懼怕,因為 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常常敬畏他,不至犯罪。”
21於是,人民遠遠地站著,摩西卻走近 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築壇的條例
《聖經新譯本》版權聲明
《聖經新譯本》©1976, 1992, 1999, 2001, 2005, 2010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
使用者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書寫、印刷、錄音、視像或電子媒體等)引用《聖經新譯本》經文,必須註明出處,或於作銷售用途的聖經參考書、註釋書刊引用《聖經新譯本》,須先得環球聖經公會書面許可。有關申請須以電郵([email protected])、傳真(852-2356-7234)或信函(地址:香港九龍新蒲崗雙喜街九號匯達商業中心22樓)方式寫給環球聖經公會版權部負責人收。
環球聖經公會已授權本應用程序使用“聖經新譯本”,版權所有,請勿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