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 剩餘的日子(許萬常)

對於充足的,我們並不在意;對於剩餘的,我們會格外地珍惜。

光陰即是如此,年輕人都很富裕,可以大把大把地花;老年人是愈來愈貧乏,以有限的積蓄度日,能省則省,免得一下子用完。

不過,不論年幼或年長,每一個明天都不是理所當然。因此,我們要謹慎地度日,節儉地活着,把生命中的每一天都當作是最後一天,都要做最有價值的事。

今晨讀《彼得前書》4章2節:“只從上帝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在這剩餘的光陰裏,我們凡事要“從上帝的旨意”,按着主的心意做每一件事。

在靈修時,我讀到查斯特頓(GK Chesterton)的一節詩,寫道: 又是一天消逝 在那裏我有眼有耳又有手 又有壯濶的世界環繞我 明天又開始另一日 我為何容許有兩天? (Here dies another day During which I had eyes, ears, and hands And the great world round me; And with tomorrow begins another. Why am I allowed two?)

因此,我們要把今天當作“餘下”的日子過,把明日當作應許的日子活;因為我們一生中擁有的日子,以及其中所做的一切,皆是“主若願意”的事。

誠如《雅各書》所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雅》4:15)盼望我們生命中每一天,不論做這事或做那事,都是在做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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