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5:5 )
保羅的話很重,貪心等於拜偶像,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裏都無分!十誡的最後一條也提醒人不可貪戀,因為人內心深處有貪戀,最終可能導致觸犯其他九誡!
貪心首先不是你多我少,而是人想要在上帝以外,去尋找只有上帝才能給予的,在心靈深處的終極滿足。
聖經說,上帝造人,就將祂的永生安置在我們的心裏。當人濫竽充數要把受造的、有限的填塞到裏面時,就是貪心、就是拜偶像了!
然而,問題是誰沒有過貪戀?誰又沒有過貪心?
感謝主藉着這句經文來提醒我:拜錯了神(偶像/假神)就是死;而信了上帝的人,若繼續活在貪心裏,那他就不在基督裏,也不在上帝的國裏了。因為一個人不能有兩個主:不是愛這個,就是恨(不那麼愛)那個!
禱告:主啊,願我儆醒,不要得了以撒,就愛以撒勝過賜我以撒的你。主啊,願我明白,自己的心常常就是偶像製造工廠——埃及的金牛犢是會自己從火裏出來的。主啊,願我清心,你是我唯一的倚靠、最深的滿足,我的膽量、我的安全、我的好處都在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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