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 牽手(許萬常)

從小到大,讓我們伸出手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過馬路時,我的大手伸出,要牽着6歲孫女的小手。但是,她一時緊握着手,似乎不太情願——兒女長大的徵兆之一,是再也不願讓爸媽牽手。

被大人牽手是件謙卑順服的事,表示人失去了本身的自主權,需要時時被保護、處處被導引。年歲漸長,我們愈來愈不喜歡被人牽,自己的生命被人操縱、被人掌控。

人生,是個長遠爭取獨立自主的旅程。

主耶穌對彼得說:“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約》21:18)束上帶子是建立本身的自主權與自信心,手既沒有人在牽,就可以一生毫無羈絆地“隨意往來”。

情願被人牽手是一種愛的降服,心軟下來甘心被愛。

當兩根顫抖的手指碰在一起,我們立刻面臨一個重要的抉擇,這個選擇決定愛的可能性,甚至會掌握我們一生的幸福。牽手或縮手?反抗或投降?似乎就在一念之間。手一旦被牽上,被黏上,可能會是一生之久。

誰未曾被這首先秦的古詩所感動,所震撼?哦,“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編注:出自《詩經·邶風·擊鼓》)

這一輩子,我們魂縈夢牽,從大手牽到小手,到底牽過多少隻手?先是一隻微溫顫抖的手,後是一隻溶化在手中的小手。哦,我們握得那麼緊,放不下,舍不了。

然而,這一生的牽手,終究還是要放手的。

主耶穌對彼得說:“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約》21:18)伸出來的手,再也不能牽人的手,只能被人牽了。一個老人對生命最大的適應與學習,是甘願放手及被人牽手。

最最令人惶恐的是,老人一旦伸出手來,手心向上,就不由自主了。伸出的手被人牽,可能會被牽到養老院、或是一個長照機構、或是一所醫院、或是一間開刀房,等等。

人的手一旦伸出來,就有可能被帶到一個“不願意的地方”。對使徒約翰而言,是那漫無人煙的拔摩島。對彼得來說,是那倒立的十字架。

小孫女終究還是讓我牽着她的手,因為她知道牽她小手的人,是愛她的、保護她的、引導她的阿公;到了最後,我們也要心甘情願地“伸出手來”,因為我們深信,牽我們手的是慈愛的天父自己。縱使我們要去那些“不願意的地方”,一路也有天父的同行。

人的手被牽着,一生一世,就不致於於獨行:我們今生永世的福祉,完全在於牽我們手的是誰。

親愛的主,牽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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