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11:26)
人都想知道自己的來歷,包括自己的身生父母和自己出生地。
30年前,當我跪在地上流淚呼求阿爸天父時,從此我有了兩個生日:一個是母親給的,另一個是耶穌給的。所以,我每次讀到、聽到、講到“安提阿”,心裏多少都會有一種莫名的感動,因它與我的“生日”有關。 我自稱是“基督徒”,在教會、在團契中弟兄姐妹都是“基督徒”;平日裏,我們彼此似乎很少強調這個身份,因為作基督徒,並不是爲了秀給人看,而是給上帝看。
然而,在某些場合,“基督徒”卻又是不得不說的,我們需要讓別人認出我們為“基督徒”。
就像當年安提阿的教外人,看到教會信徒的言行,以及他們的三觀、生活方式與其他人有異,像是跟隨過基督的;就像當年官府、祭司和文士,希奇那些“無學問的小民”的應對和膽量,就認出他們是跟過耶穌的;就像耶穌最後在分別綿羊山羊時,一眼就認出那些曾將好事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的人一樣。
禱告:主啊,既然是你生的,那就要像你;願我照着你所說的去說,照着你所樂意的去行。主啊,我既然成為基督徒,就不要叫人因着我這個基督徒的所說、所做、所為感到錯愕,求你更新我的生命,使我活出與之相稱的生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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