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給予尊重
葛庭墨

今日經文:約翰福音8章2-11

沒有人定你的罪嗎?—約翰福音8章10節

瑪琪帶了一名年輕女孩參加教會的聚會,這名女孩的穿着引人側目。但大家應該都不會感到意外,因她是一名性工作者。女孩在座位上忸怩不安,時不時拉着過短的裙子,又刻意將雙臂交叉挽在胸前。

瑪琪問她:“喔,你會冷嗎?來,我的披肩借你。”就這樣,瑪琪巧妙地讓人們的注意力不再放在女孩的穿着上。

瑪琪帶領許多人認識耶穌,她只是邀請他們來到教會,並使他們感到輕鬆自在。她使每個人都得到尊重,這親切的舉動,讓福音能綻放光芒。

當宗教領袖拉着一個婦人來到耶穌面前,嚴厲(又精準)地控告她行淫,耶穌卻沒有把注意力放在她的身上,直到祂使控告者一個一個地離開。在所有人離開之後,耶穌本可譴責她,但耶穌只問了兩個簡單的問題:“那些人在哪裏呢?”以及“沒有人定你的罪嗎?”(約翰福音8章10節)第二個問題的答案當然是“沒有”。因此,耶穌用簡短的一句話,讓她得到福音:“我也不定你的罪。”接着,耶穌勸勉她:“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11節)

永遠不要低估真誠愛人的力量。這樣的愛不會定別人的罪,甚至還能尊重幷包容每一個人。


當你看見社會邊緣人時,

你有什麼反應?本週,

你能邀請誰來教會?

你如何使他們願意來到教會?


慈愛的上帝,請原諒我

經常以批判的眼光看待人,

求禰幫助我,

能向人展現禰的慈愛與恩典。

靈糧透視

約翰福音8章2到11節記載,文士和法利賽人把一個行淫時被捉拿的女人,帶到耶穌面前。這些宗教領袖企圖讓耶穌陷入兩難的困境(在這困境中,有兩種選擇,但選哪一個都不對)。如果耶穌赦免女人的罪,就會被看作是違背摩西律法,而被視為假教師。但如果耶穌說用石頭打死她,就是藐視羅馬法律——因為只有羅馬政府才能執行死刑。不過,耶穌做了第三個選擇——讓宗教領袖成為受審的對象,並向那個女人顯出憐憫。

作者: 柯貝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