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 说“罪”(受教舌)

读经:《诗》51 背诵: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多年前,第一次听基督徒向我传福音,我就特别反感他们说我是个罪人。我没杀人,没放火,咋就是罪人了?

当时我还拿梁漱溟《中国文化精神》来怼他们:“你们把一切‘好’都放在耶稣那里,在人这里只有‘坏’、‘坏’、‘坏’,人就是恶魔,那还超越、奋斗个啥?还是咱中国文化好,向来强调‘依自不依他’,这样才能像梁漱溟说的那样:以东方道德代替西方宗教!”

后来,我才知道,基督教说人是罪人,但并没把人当恶魔看待。毕竟,在《圣经》看来,人是照上帝形象所造,哪怕这形象被罪玷污了,也还有像上帝的一面。基督教讲到的“罪”,并不只是指杀人放火等违背人间法律的行为,而是指违背了上帝的律法,做了不该做的事,也没做该做的事。

所以,大卫才在《诗篇》第51篇用了好几个词来反复提到自己的罪:

  1. “过犯”(参《诗》51:1)。 意思是指大卫明确违背上帝律法的行为。比如大卫跟拔示巴通奸,违背了第七诫;又借刀杀人,杀害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违背了第六诫。

  2. “罪孽”(参《诗》51:2)。 这是指本性败坏。大卫深知自己犯罪的行为是源于他败坏的本性,具体来说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并且神器私用,竟然把别人当成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人性倾向。要不,为什么这么多人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谬论连连点赞呢?

3.“罪”(参《诗》51:2-3)。 这个词在希伯来文的原意是指“矢不中的”,就是箭没有射中靶心。也就是说,大卫承认自己不只是犯了过犯,露出罪孽,其实也没能达成上帝立他为王好荣神益人的目标!

因此,综合起来,大卫才承认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胎儿尽管没有“过犯”,但也一定有“罪孽”和“罪”。除了耶稣基督,哪怕是婴孩,世人也没有一个敢说自己是无辜的。

大卫深知罪的深重、可怕,才需要上帝“涂抹”过犯(参《诗》51:1)、“洗净”罪孽(参《诗》51:2)、“洁除”罪(参《诗》51:2)。通过求上帝层层深入的救助,大卫多么精妙地传达了上帝“治病治根”的深恩厚爱呀!

那么,今天的我承认自己是《圣经》所说的这种罪人吗?我经历了上帝的涂抹、洗净和洁除吗?

默想:这个世界只会诊断人有病,绝不承认人的根本问题是因为有罪。但多少看似比罪轻松的病使人何等绝望,而所有看似比病沉重的罪在上帝这里却总有盼望。

祷告:天父,过去的我是多么骄傲,竟然否认自己有罪;但现在承认自己有罪的我,有时候也是骄傲的,因为常借着自己还能悔罪就轻看那些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人。所以,唯独在你的真理之中,我才能真正学会谦卑。求你使众人认识罪的真理,也使我永远有一颗谦卑的心。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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