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 不能自卑退縮!更不能目中無人!
蔡少琪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二15-21

15假如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16假如耳朵說:「我不是眼睛,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17假如全身是眼睛,聽覺在哪裏呢?假如全身是耳朵,嗅覺在哪裏呢?18但現在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一一安置在身體上了。19假如全都是一個肢體,身體在哪裏呢?20但現在肢體雖多,身體還是一個。21眼睛不能對手說:「我用不着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着你。」

參考經文

【直譯】21眼睛不能對手說:「我用不着你。」頭也不能對【雙】腳說:「我用不着你們。」

王上19:10b只剩下我一個人!【直譯為“只剩下我,我,一個”!】(I am left, I, alone)

王上19:18a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

保羅前後用了六個對比,就是「腳手、耳眼、眼聽、耳嗅、眼手、頭腳」,去糾正在教會裏常出現的三個錯誤屬靈觀。要記得我們或榮或卑,或弱或強,每一位都是神家的成員。我們不同的背景、特色、崗位、身份、性情、恩賜、能力和人生故事,都有神奇妙能使用的美意。我們不能過分「自卑退縮」,更絕不能「目中無人」。

首先,針對常看不起自己或過分羨慕他人的人,保羅用了「腳手、耳眼」的對比。不是因為別人比「我」更受矚目、更優秀、更有才,就代表「我」不是屬於主的身體!也不代表「我」是可有可無!聖經喜歡用「神的家」來形容「主的教會」。難道我沒有其他家人那麼「英俊、美麗、聰明、多才多藝、有財有勢」,就代表「我」不是家庭成員之一嗎?斷乎不能!絕不可以!若「我們」看似是,較為軟弱的、不突出的、常常被人忽略的,要記得,「我們」是神家內的寶貴成員,是基督用寶血救贖的神寶貴的兒女!並且,我們也要努力逐步成長、忠心事奉、愛神愛人。

第二,針對過分羨慕某種恩賜、崗位的人,保羅用了「眼聽、耳嗅」的對比。若有人以為「能眼看」就是最美、最高貴的恩賜和能力。保羅就反問:能否全身都只是眼,只剩下眼嗎?若是這樣,我們就變成「不能喫,不能聽,不能走」,什麼都不能做的廢物和怪物!神所設定的功能、職分和崗位「缺一不全、缺一不可」。因為我們有不同,神的家纔有豐富;因為我們來自不同行業、背景和民族,我們有不同遭遇和經歷,我們才能服侍不同行業、背景和民族,不同遭遇和經歷的人。不要過分羨慕別人的職分、恩賜和崗位;我們更要注意的,是要發揮自己的職分、恩賜和崗位,並且要能欣賞和祝福他人,並能與他人好好同工配搭。

最後,保羅用「眼手、頭腳」的比喻去猛烈批評驕傲的肢體,特別是驕傲的領袖。這些可能是站在社會和教會高位的人,但內心卻充滿極重驕傲罪的可憐人。他們竟然對較為貧窮或不顯赫的肢體說:「我用不着你。」「我用不着你們。」無論是在心裏說,或公開說,這都是何等驕傲的罪!要記得: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我們所有的都是神白白賜予的。但這些教會裏的「眼」和「頭」竟然自大到以為其他人可有可無;甚至會心裏說:「若沒有你和你們,我會更好,我會發揮得更好,教會的發展會更好。」我們有這樣「目中無人」的領袖嗎?我們自己,曾否在順境時,在得到掌聲時,曾飄出這種「目中無人」念頭、心態和說話嗎?

尼布甲尼撒王曾自誇,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首都,要顯示『我』威嚴的榮耀嗎?」神懲罰他,讓他經歷「與野地的走獸同住,喫草如牛」,讓他「真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給誰就賜給誰。」(但4:30-32)以利亞在事奉低谷時,曾「自愛自憐自誇」說:「只剩下我,我,一個!」神卻說:「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王上19:10, 18)

思考:

你的教會有這兩種人嗎?「常看不起自己或過分羨慕他人的人」、看自己「可有可無」!「目中無人」,看別人「可有可無」!今天的教導給你什麼提醒?你曾經飄過「我用不着你。我用不着你們。」的念頭嗎?求神憐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