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 外面的光和裏面的光
梁家麟

經文:馬太福音六19~24

「不要為自己在地上積蓄財寶;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洞來偷。要在天上積蓄財寶;天上沒有蟲子咬,不會鏽壞,也沒有賊挖洞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

「眼睛是身體的燈。你的眼睛若明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面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一個人不能服侍兩個主;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服侍神,又服侍瑪門。」。

在這段有關財寶的教導裏,耶穌從「心」說到「眼睛」,指出:「眼睛是身體的燈。你的眼睛若明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面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眼睛指我們關注的向度,因而也成了我們的生命景況。我們便是我們的關懷,我們關懷甚麼,我們便成為甚麼。我們思念光明的事,我們便成了光明的人;我們思念黑暗的事,我們也便成了黑暗的人。

耶穌申明:我們對待財寶的態度,充分反映了我們的性格、生命質素和信仰表現。

所以,整個財寶的教導的重點不在財寶本身,而在於我們的生命景況。財寶本身是中性的,既不善也不惡;我們不認為金錢是萬惡的,不會禁止信徒沾染銅臭;我們也不介意擁有金錢的數量,既不會歧視富有的人,也不會歌頌窮人。當然,在一個貧富懸殊的社會裏,面對大量缺衣缺食的人,富有者便得肩負賙濟窮人的責任,這既是社會責任又是宗教責任,不然便成為聖經所責備的守財奴。並且,窮人多數同時為被欺壓和剝削的弱勢者,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總是保護弱勢者,為他們伸冤。但這些都不構成聖經反對財富或富人的論斷。

聖經不反對財富,卻反對「貪財」。「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誘惑、羅網和許多無知有害的慾望種中,使人沉淪,以致敗壞和滅亡。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因貪戀錢財而背離信仰,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9~10) 「貪財」的相反不是「厭財」,而是「知足」:「其實,敬虔加上知足就是大利。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我們就該知足。」(提前六6~8) 無論是「貪財」抑或「知足」,都無關乎金錢,卻與我們的心態有關。這正是耶穌說「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的意思。

耶穌用了眼睛和光的比喻,指出我們對地上的財寶的過度關注,將會形塑我們的內在生命,讓我們陷墮進黑暗裏。

前面祂已告訴門徒:「你們是世上的光」。我們知道,「光」是真理的意思。耶穌是世界的光(約一4~5,9;八12;九5),祂將光帶給活在黑暗裏的世人;凡接受祂的,便從祂領受了真光,他們也因此成為世上的光。他們所領受的光,改變了生命的本質。「眼睛是身體的燈」:這裏說眼睛的功能不在察看前路,而是接收外在的影像。眼睛接受外面的光,然後作「內照」,照亮自己的內心,因此生命裏面也變得光明。「你的眼睛若明亮,全身就光明。」「眼睛明亮」就是在接受光明中,外面的光影響裏面的光,讓整個人都在光明中。反之,若我們定睛在黑暗的事物,我們接收的都是黑暗的影像,外面的黑暗影響裏面的黑暗,我們便成了黑暗之子。「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耶穌慨嘆:「你裏面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我們必須保持內心在光明中,裏頭若變得黑暗,這將會摧毀我們整個生命。這話讓我們聯想到箴言的教導:「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心發出。」(箴四23)

不要讓貪財或任何黑暗的事物污染我們的內心,要竭力保持誠實坦蕩,光明磊落,這樣我們纔可以作耶穌的門徒,才能學效祂作世上的光。

反省應用:「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在上帝面前就可以坦然無懼了。」(約壹三21)我能維持這樣的景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