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詩》36:1-4 背誦: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裏說:“我眼中不怕上帝。”(《詩》36:1)
作為一個虔誠的路德宗牧師的兒子,瑞典導演伯格曼跟爸爸鬧翻後,連帶着也拋棄了家傳的宗教。他說:“把上帝從生活中抹掉以後,一下子輕鬆多了。”
這使我想起有一次去探訪,有一位受洗多年的“老基督徒”說:“我發現在當前處境下,做一個基督徒太麻煩了。”不久,他就跟身邊人說:“我不想再裝了,也不想去聚會了。”於是,他就從正在受逼迫的教會中“消失”了。
正像《詩篇》第36篇所提到的:罪使人不怕上帝(參《詩》36:1)。其實,人哪有資格和能力去不怕自己的造物主和審判者呢?“出來混,總是要還的。”這不是說總是要還家,而是說總是要還帳。還誰的賬?當然是欠誰還誰的。上帝給了人陽光、空氣、水,也給了人身體、靈魂、意義,你把身體弄垮了,靈魂弄沒了,意義弄丟了,當然得坦白交代。
話雖這麼說,但罪會改變這一切。罪像一個新主人,會把罪人的眼睛遮起來看不見上帝。然後讓罪人“自誇自媚”,“以為他的罪孽終不顯露,不被恨惡”(《詩》36:2),也讓人與智慧善行斷絕,甚至在牀上都“圖謀罪孽,定意行不善的道,不憎惡惡事”(《詩》36:4)。
罪過變成罪孽,外習變為內嗜,如影隨形,如蛆附骨。罪在人心的發展,如山滾石,如火烹油,最後跟人心就如膠似漆,難捨難分了。
然而,這是最深自欺。罪服事人,讓人關起門來要做一個舒舒服服的王,自以為明天就死了,今天只管喫喫喝喝吧。但實情卻是,人在服事罪,罪像鉤子把人拽進內疚、空虛、審判和地獄。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人不怕的這位上帝,遲早會讓人付出生命的代價。那時候,人就像那位死後在火中受苦的財主,眼看着拉撒路在亞伯拉罕懷裏就無比懊悔。諷刺的是,他只知道自己錯過了機會,卻永遠不知道自己錯過的在亞伯拉罕懷裏的機會到底是怎樣的機會。
默想:雨果說:“嫉妒的人沒有朋友,驕傲的人沒有上帝。”不是沒有上帝,而是人因驕傲遠離了上帝,好讓自己做上帝。
禱告:天父,這個世界充滿了不怕你的喧鬧,求你顯出大能的作為,好使人知道你纔是上帝,他們不過是人。也求你不容罪誘惑僕人在罪惡的深淵中越陷越深。願你興旺,好使我衰微。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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