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馬太福音五13~16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從八福,我們來到登山寶訓的中心信息,耶穌呼召門徒為鹽為光,為真理作生命的見證。
有人主張,八福(包括第10節的教導)是對所有人說的,11至12節乃對第10節的擴充性說明,卻僅是針對最內圈的門徒說的;而緊接的13至16節,也只是對門徒說的。我對這個說法略有保留,作鹽和作光的要求,既可說是高級,也可說是基礎。說高級,因為要完全做到非常不易;說基礎,因為見證本來便是所有耶穌門徒的存活目標,生命便是使命。我們的生命可能尚未完全,見證常有殘缺,但我們不可能不作見證,這是逃不掉的命運。最壞的情況也只是做了反見證吧!
耶穌不是要人攀爬到鹽和光的境界,卻是劈頭指出「你們是世上的鹽」和「你們是世上的光」的事實。不是努力成為,不是來日實現,而是在此時此刻,業已是個事實。
不過,我們雖然是鹽,卻可以是壞鹽而不是好鹽,就是失了味的鹽。我們雖然是光,卻可以是收藏在鬥底下的,就是沒有照亮作用的光。
如此,鹽和光都是強調對世界的影響力,鹽的功用是為食物調味(甚麼防腐、療傷等作用的說法,是聖經這裏沒有的),光的功用是照明、驅走黑暗。鹽和光的影響有兩方面:第一是讓別人變好,像鹽增添食物的美味,像光「照亮一家的人」;第二是讓人發現自己好,「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
因為要對世界產生影響力,耶穌特別強調不能隱藏。「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基督徒不能畫地為牢、孤芳自賞,在世界某個角落自營一個封閉小區(ghetto),宣稱河水不犯井水,各自修行,滿足於不受世界影響;卻是得走進人羣中,被世界看見,且對世界產生影響。基督徒的生活總是讓人矚目的;有基督徒的地方,應該有所不同。
所有影響和見證,都有一個終極目標,便是讓人歸榮耀給天父上帝。我們不是自我宣傳,而是見證那位將我們變成鹽和光的天父,這個改變乃是出於祂的大能。
耶穌基督的門徒有一個核心的使命,作世上的鹽和光。這不僅是外在的使命實踐,也是內在的生命見證。「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我們不僅「作鹽作光」,更「是鹽是光」。生命與使命不可分割。所以,耶穌沒有提及任何鹽的行動、光的活動,或在某個時刻或場景扮演鹽和光的角色,而是在每時每刻,每個生活場景,都要為鹽為光。鹽和光是我們的生活形態和方式。使命揉合在生活的每個角落裏。
如同八福先是耶穌的生命寫照,再是門徒效法的目標,鹽和光也是耶穌的生命本質。聖經特別提到耶穌多次自稱為世上的光。「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一4~5;8~9;八12;九5;十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