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十八)
董智敏

經文: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137-144節(Tsadeh)

親愛的恩主,求你以公義的典章向我們說話,讓我們明瞭你判決的正直,好叫我們行事為人以你的訓詞為界線。

奉主名求

阿們

137 耶和華啊,你是公義的;你的判語也是正直的!

138 你所命定的法度是憑公義和至誠。

139 我心焦急,如同火燒,因我敵人忘記你的言語。

140 你的話極其精煉,所以你的僕人喜愛。

141 我微小,被人藐視,卻不忘記你的訓詞。

142 你的公義永遠長存;你的律法盡都真實。

143 我遭遇患難愁苦,你的命令卻是我所喜愛的。

144 你的法度永遠是公義的;求你賜我悟性,我就活了。

這一段落,在原文以「公義」為開始,八節經文中,公義這個字出現了四次,其中三次直接用在句子最前頭(137,142,144 節),在子母詞中,公義這詞成為這一個段落的重點。詩人談及公義時,有兩次直接指出耶和華是公義,有兩次是指神的法度是公義。

詩人早在第 7 節已表明,「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公義是神的屬性之一,在聖經中提及神是公義的時候,往往連繫着貧困與弱勢社羣。要幫助孤兒寡婦,為他們伸冤正是踐行公義的其中一個途徑。

「你們要為貧窮和孤兒伸冤,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詩八十二 3

因着神是公義的,神亦要求祂的子民要行公義。正如,神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 44)神面對以色列民一而再地犯罪時,神藉先知向以色列呼籲:「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 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六 8

聖經裏的公義並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條文,而是神對世人的保護與眷愛。神為寄居者、寡婦和孤兒發出公義的判語,提出顧念貧困的律法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律例為預留莊稼給窮人收割或拾取丟在地上的莊稼,甚至休耕農地所出的莊稼,也留給他們收穫。這一種律例不屬於施捨,而是給有需的人有維持生活的空間。這使「行公義、好憐憫」並存,這正是神公義法度美麗之處。

詩人一直都在受苦中間,受苦的人更看重神公義的彰顯,因為神的公義包含了眷顧與憐憫。神的判決精準正直,誰人有罪,誰人有需要幫助,神自有判決。詩人一直喜愛神公義的法度,渴望神公義的來臨。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的第十八課是「喜愛神公義的法度」。

靈修小密訣:

今天我們繼續喫飯之後去散步的習慣,一邊散步一邊思想我們面對神公義的彰顯時,我有甚麼渴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