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 4:30-32
他們就出城,來到耶穌那裏。就在這個時候,門徒求耶穌說:「拉比,請喫吧。」耶穌對他們說:「我有食物喫,是你們不知道的。」
經文開始一個新的段落。從「口渴」轉到「食物」的話題。在此,耶穌指出,他有另外一種食物喫,這是門徒們所不知道的。明顯地,耶穌正要教導門徒一些新的道理,開展一個有關天國的新話題。
先前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對話,門徒們不在,正正因為他們買食物去了。所以,如今門徒們回來,明顯就是要把先前買的食物端給耶穌。然而,耶穌卻對門徒們說了一句很有趣的話:
耶穌說:「我有食物喫,是你們不知道的。」
如果我們把這句話與耶穌先前與婦人的說話作對比,我們會發現一個很有趣的比較:
「請你給我水喝… 你若知道上帝的恩賜…」(約翰福音4:7)
「我有食物喫,是你們不知道的。」(約翰福音4:32)
明顯地,這兩句話都與「知道」有關。無論是撒瑪利亞婦人的「活水」,抑或門徒們的「食物」,它們都早已存在,並且來自於上帝;兩者都是永恆的、不能磨滅的、供應不絕的。一切的關鍵就是「知道」。因此,耶穌正在教導門徒們,他們只有透過知道神的恩典,才能夠得到真正的食物,也就是那種神所賜予的、不可思議的食物。
約翰福音從第一章開始,不斷出現與飲食有關的神蹟——水變酒、井旁的活水以及耶穌的食物。耶穌的來臨,就是要讓人「知道」這些飲食的存在,更因此成為他們自己的飲食。那麼,我們問,究竟門徒們「知道」嗎?或許,他們知道耶穌不僅是一個普通的人,而是神的兒子,一個行神蹟的人;甚至,他們知道有關天國的事,也知道耶穌是彌賽亞…
然而,他們更要知道,耶穌、神的兒子、彌賽亞、天國、福音的事,不僅是將來的、超越世界的,這些事情更是此刻的、此世的。甚至,它們都與門徒們最基本的需要不可分割,息息相關。
這正是所謂「神蹟」的意義。所謂「神蹟」,不僅是在地上發生的上帝的事情;相反,所謂「神蹟」,乃是上帝的事情發生在地上!上帝的事情彰顯在地上!
因此,耶穌經常在飲飲食食的話題上彰顯祂的神性。神性,必然要彰顯在最普普通通的事情上!由此可見,耶穌藉由談論「飲食」,想要讓門徒們明白,只要與上帝建立關係,他們就可以從最普普通通的事情中發現上帝的神性。因此,耶穌也教導門徒們,在他們日常生活中,要多留意上帝的靈恩,也應該小心珍惜上帝所賜予的一切。
默想:
你要經歷上帝嗎?你知道上帝的恩典和大能嗎?你若是明白,你就需要從最普通的生活中找到。